本报讯(记者李安定)本报昨日《母亲卖泡菜撑起一个家》一文刊发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到“泡菜”母亲家看望的人络绎不绝。特别是一位女律师也来到“泡菜”母亲的家中,她要义务为“泡菜”母亲提供法律援助。
在记者多日的跟随采访中,“泡菜”母亲除了坚毅之外,她的脸上从没有露过哪怕一丝的笑容,买菜、剁菜、腌菜、卖泡菜……她每天都缓慢而又极其紧张地忙碌着,还要关心孩子的吃喝,有点钱还要打听哪里的药便宜,给儿子买点治病。 70岁的高龄,近200斤的小推车,五层楼的上上下下,大街小巷的来回穿梭,一块钱一碟的泡菜,等等,太多太多的事情不知何时是个尽头,笑容恐怕早已忘到九霄云外了。可昨日,“泡菜”母亲笑了,但她又哭了,笑得那么灿烂,哭得又那么伤心,“今天这么多人关心我……”“泡菜”母亲面对热心人泣不成声。
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瑾昨日一大早,也来到“泡菜”母亲家中,详细听了“泡菜”母亲的诉说后,她认为:“泡菜”母亲如果所诉说的情况属实,她的儿子在1997年下班途中确实是遭抢劫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应该属于工伤,即便母亲因不懂法律知识没有提出,母亲儿子所在的单位———西影彩印厂应该及时提醒。据了解,陕西省妇联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服务站将全面介入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