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为了判决书上出现的一个错别字,日前,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副庭长带领办案法官,登门将补正裁定书及文书差错致歉函送到了案件当事人手中。
据了解,贵阳中院在“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从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入手,邀请了人大及政协代表抽查已生效法律文书,并向社会征集去年1月至9月生效的差、错、漏裁判文书的信息。 在去年10月8日至18日的征集期内,有16人通过邮寄或当面提交文书等方式参与了此项活动,向该法院提交了7份怀疑出错的法律文书。
经过法院全面调查了解,对确有文字差错的两份判决书进行了裁定补正。两份判决书均为一字之差,其中一份是写错一个字,将“行驶”,写成了“行使”。而另一份则是漏写一个字,本应是“月亮岩路”,在判决书上少写了一个“路”字。为了这两处错误,1月10日,该法院审监庭副庭长赵称带着办案的法官来到了案件当事人家中,将补正后的两份裁定书分别送到了对方的手中。并附上一封致歉函,就法院在工作上出现的失误向当事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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