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丧事大操大办,搭灵棚、作道场,这样大搞封建迷信活动的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1月13日,市政府法制办公布了《沈阳市殡葬管理规定(修改草案)》,向广大市民征求修改意见。
在草案中,明确殡葬管理应坚持革除丧葬陋习,文明节俭办丧事的原则。 殡葬活动中,不得防碍公共秩序和公共卫生,不得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除殡仪馆外,殡葬活动不准制作、购买、摆放、运送花圈,严禁抛撒纸钱、人民币及其他杂物和使用封建迷信品。
禁止制作、销售纸活、地府钞票等丧葬迷信品,严禁制造、销售棺木或者其它土葬用品。同时,除殡仪服务单位外,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经营性遗体告别厅(室)等场所;不得从事骨灰存放、殡葬中介及礼仪等经营性活动。殡仪服务单位还要向市民公开服务承诺制度及收费标准,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索取钱物。
市民如果对该草案有修改意见,可1月20日前送(寄)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通讯地址:沈阳市市府大路260号邮政编码:110013,电子邮件:syzffz@163.com。(朱晓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