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1月14日讯通过借高利贷认识有钱的女债主,为了360元劫资杀人灭口。儋州市中和镇长村村委会农民陈志东、陈左二被判处死刑。
2001年1月,陈志东通过他人担保向徐兰英借了数千元的高利贷,从此便认定了徐兰英有钱。 当年的8月份,陈志东和陈左二开始商量对徐兰英进行抢劫,并确定了彼此的分工。8月18日上午11时,陈志东、陈左二窜到儋州市徐兰英的家中,然后两人谎称租房把徐兰英骗到二楼,陈左二从背后一手勒住徐的脖子,一手捂住徐的嘴巴,接着向她逼问存放钱财的地方。徐兰英说存折已经交给其亲戚保管,有几百块钱放在一楼卧室。陈志东到卧室里搜到360元后,杀人灭口,两人用毛巾将徐兰英勒死。
两年后,陈志东、陈左二又伙同他人干起了偷耕牛的勾当。2003年5月30日,陈志东等人窜进热作两院试验场金富队盗走水牛两头,半个月后他们再回到原地偷走母水牛一头。到了2005年初他们分别两次去偷盗耕牛,最后一次陈志东在开车接应时被公安干警抓获。
法院认为陈志东、陈左二人入户抢劫他人财物,并在抢劫中使用暴力致人死亡,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抢劫罪,后来二人又偷盗耕牛,构成盗窃罪。法院数罪并罚判处两人死刑,决定执行。(林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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