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 记者 彭岚 通讯员友华、汤丹报道:修好的路,破损了却没人修补;建好的通道,漏水没电却无人问津……此类问题,许多都是因为责权归属不清,而在各个部门之间扯来扯去。今年2月1日《武汉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竣工移交管理规定》施行后,上述情况有望好转。
据了解,这部新规的最大特点,就是让市政工程从建到管“平稳过渡”。它明确要求,建设单位对需移交的市政工程建设完毕后,要与接管单位沟通,经过相应的验收移交程序,拿到接管通知单,方算最后“完成任务”。接管单位接手后,就要对管理的项目负起全部责任。相关部门人士表示,由于之前市政工程移交管理不太规范,因此常会出现各类投诉得不到解决。新规一旦实施,什么阶段出什么问题,都有明确的责权归属。
据新规规定,武汉市城市管理局主管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市桥梁维修管理处是市内自管桥梁、隧道设施维护管理的责任单位;武汉市水务局主管排水工程竣工移交,市排水设施监督管理处负责城市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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