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一旦误导消费者,将被列入“黑名单”,严重者将会被逐出保险行业
本报记者 李青号称“百万大军”的保险营销员队伍将重新洗牌。保监会本周公布了《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保监会首次出台营销员管理规定。 草案中对保险营销员的23种行为作出了明令禁止,同时6条规定保险营销员必须做到。
违规行为罚款1万元
草案对23种行为作出明令禁止,如果违反其中任何一条,保监会都将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草案规定保险营销员不得做虚假或者误导性说明、宣传;不得诱导、唆使投保人终止、放弃有效的保险合同,购买新的保险产品,且损害投保人利益;不得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保险赔款或者保险金;不得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骗取保险金或者保险赔款。
6条规定要执行
在保险营销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时,应当出示《展业证》;保险营销员销售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等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时,应当提醒客户购买此类产品的投资风险;保险营销员应当将保险单据等重要文件交由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本人签名确认。
3类人不发证
对于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人,或者因欺诈等不诚信行为受行政处罚未逾3年的人,还有被金融监管机构宣布在一定期限内为行业禁入者,禁入期限仍未届满的人,保监会都不会把《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发放给他们。
粤保险营销员过8万
在广东,记者昨日从广东保监局获悉,广东共有86040名保险营销员,人均为保险公司带来的保费收入达到19.92万元。其中,寿险公司营销员74144人,产险公司营销员11896人。产寿险公司通过营销员实现的保费收总计达171.42亿元,比上年增加40.06%。对于广东保险营销员队伍,广东保监局昨日表态,“广东地区保险营销员不论在人数,还是展业能力和服务质量都在全国名列前茅”。据记者了解,目前,广东保险行业协会已对广东数万名保险代理人建立了诚信档案,一旦保险代理人误导消费者购买保险的行为被查实,将被记入保险代理人“黑名单”,严重者将会被逐出保险行业。到2004年年底,已有200余名保险代理人“上榜”。此外,据广东保监局透露,目前广东保险行业协会正效仿代理人“黑名单”制度,为各公司高管建立诚信档案。如果公司出现了严重的违规行为,如保险代理人挪用、贪污保费以及协助境外保险公司销售“地下保单”等行为,不但保险代理人要进入“黑名单”,公司高管也将被处以3年、5年甚至终身不能担任高管的处罚。
百万营销大军七成持证
15年前,寿险营销开始进入我国,这种全新保险销售模式的引进改变了中国保险业发展的历史,引爆了35%的行业年增长率,也造就了上百万的保险营销员。据中国保监会《2005年三季度保险中介市场发展报告》统计,到2005年9月30日,全国保险营销员已达146.2万人。然而,由于行业发展不成熟,保险从业人员不仅准入门槛过低,而且流动频繁,造成营销队伍鱼龙混杂,素质良莠不齐。保监会报告显示,目前全国保险营销员持证率仅为七成,相当数量的保险营销员属于无证上岗。(李青)(夏天/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