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曾海林 通讯员丁亮)记者从厦门检验检疫局获悉,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发布公告,自2007年6月1日起,对童车、电玩具、弹射玩具、金属玩具、娃娃玩具、塑胶玩具等部分玩具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今年3月1日起,企业可以向指定认证机构提出认证产品的认证委托。
厦门检验检疫局提醒玩具生产企业,尽早做好相关准备。详情可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查询。
(来源:厦门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