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闻晨报》报道:男女同乘长途客车,卧铺紧邻,难免尴尬,不过今后这种情景将在大连发出的长途卧铺客车上将逐渐消失。记者日前从大连汽车客运总站获悉,部分长客已开始试行“男女分铺”,这种服务今后将推广至由大连始发的所有省际长客卧铺车上。
前不久,江苏省徐州火车站力推按性别销售车票安排包厢的新举措。乘客到徐州火车站售票窗口购买软卧车票,会从窗口处传来一句温馨提示:“请问乘车旅客是男士还是女士?”然后售票员会根据乘客的性别销售车票,安排包厢。
出差在外,无论是乘软卧火车还是长途客车,可能有些人想着男女在一块,能遇到一些罗曼谛克的事情,但是,对于更多的女性朋友来说,可能就是遭遇尴尬与不堪忍受的性骚扰。据徐州有关部门统计,每年在列车硬卧或软卧车厢发生的性骚扰案件数,达到数十起之多。因此,对于大多数女性朋友来说,都希望有关方面能采取一些措施避免这种尴尬与骚扰。
所以,无论是徐州火车站按性别销售车票、安排包厢,还是大连汽车客运总站“男女分铺”的举措,都体现了人性化思维,这是“男女分铺”的第一重意义。因为,实行“男女分铺”,就是考虑到女性的相对弱势,从源头上减少她们的尴尬与性骚扰发生的几率,让她们安心出门,体现了对女性的人性关怀,同时,也没有损害到男性的利益。
当然,早在徐州火车站推出相关举措时,就有反对者提出,夫妻旅客或者结伴的异性男女让不让同乘一软卧间?如果不让,那就显得不人道了;如果让,又意味着这个软卧间有异性了,相同的问题还涉及父女、母子、兄妹等。笔者认为,反对者提出的一些问题确有道理,但这些情况毕竟是特例,从总体上讲,男女分包厢、分铺,利大于弊,应当给予肯定。至于夫妻旅客或者结伴的异性男女等,有关方面可以考虑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特殊处理,在实践中摸索出办法逐步予以解决。
“男女分铺”的第二重意义在于,体现了有关方面关注法律实施的法治精神。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人身权利,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但是,“徒法不足以自行”,如何禁止和预防妇女受性骚扰,法律并没有具体规定。事实上,法律也无法作出全面的规定,因为现实中需要防范性骚扰的情况太多了,法律无法一一列出。因此,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内的全社会都有责任,采取具体和切实可行的措施,来进一步落实法律的要求。从这一点上看,徐州火车站、大连汽车客运总站推出这些举措,也是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贯彻落实。从细微处着手,来保障妇女权益,让法律以看得见的方式,真实地出现在每个人的身边,这种法治精神值得称道。
笔者希望,“男女分铺”之类的防范妇女遭受性骚扰的措施,能在更多的火车站、汽车站推行,也希望更多保障妇女权益的人性化措施在各行各业推行,让人性化的温暖、法治的阳光时刻照耀在我们身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