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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报网讯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怎么看待“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是因为“资源过分向大医院集中,公立医疗机构公益性淡化,以及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的问题社区卫生服务资源短缺,服务能力低下、不适应群众卫生服务需求。”这些明确的表述来自国务院将在近期出台的《关于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自医改争论出现以来,国务院出台的首个关于医改的正式文件。
据知情人士透露,2005年12月27日,国务院已经召集全国10个省会城市、6个地级城市、两个县级市的主要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座谈,《决定》已经基本定稿。
该《决定》目前还属于征求意见稿阶段,待意见收集完毕并定案后,将于近期公布。
“2010年普及社区卫生服务”
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时间点被设定在2010年。届时,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和有条件的县级市将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城市人口覆盖率达到80%。同时,《决定》中还明确,要维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公益性质,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与效率,防止盲目追求经济效益的倾向。
目前,我国只有部分大中城市建立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大部分中小城市都没有社区卫生服务。
对如何达到这样高的覆盖水平,《决定》中有细致的规定。“在大中城市,政府原则上按每3万~5万城区居民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根据居民卫生服务的需要,下设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
对具体的实现步骤,《决定》中同样已经勾勒明确。“东中部地区地级以上城市和西部地区省会城市应加快发展,提前实现。”而且,“经济较发达的县和乡镇,可以借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做法,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建设”。
“市辖区政府原则上不再办医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体系建立后,医疗资源过度向大医院集中这一结构性顽症将有望解决。
“三个等级医院之间的定位差异性不强、提供的服务雷同,加上曾一度实施的转诊制度也不复存在,造成了整个医疗体制非良性循环,医疗资源配置极不经济。”有专家表示。
为此,《决定》对不同级别医院的分工做了明确的划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只能是“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和疾病预防、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指导、残疾人康复等适宜的公共卫生服务”。
大型医院应集中力量从事危急重症和疑难病症的救治。目前的区级医院,及大多数二级医院,可能将逐步消化,从而不复存在。市辖区政府原则上不再办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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