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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贵阳1月15日电(记者李春惠)贵州省检察机关严查职务犯罪,2005年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亿多元,并为被错告、诬告的20多名被举报人正名。
2005年,贵州省各级检察院共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1279人,其中涉嫌贪污贿赂犯罪1073人、渎职侵权犯罪206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237.69万元。
据了解,为防止职务犯罪,2005年贵州省各级检察院突出查办了3类案件:一是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大案441件,其中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16件,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干部72人,其中地厅级干部2人;二是突出查办司法和行政执法领域中的职务犯罪,共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的司法人员、行政执法案件300人;三是突出查办发生在社会关注行业和领域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共立案侦查发生在土地管理、教育系统中涉嫌职务犯罪的工作人员321人。
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贵州省检察院还从维护公正、保障人权出发,制定了《贵州省检察机关实行正名制的暂行规定》,各级检察院通过召开座谈会、办案情况通报会等形式,对经初查查明确属被错告、诬告的27名被举报人,及时澄清问题,予以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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