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小军]:
各位朋友,大家下午好。非常欢迎大家光临首届“中华之声”媒体高层论坛,我是季小军。这次论坛的主题是"祝福2006 关注安全生产"。今天光临本次论坛的,除了国家主管部门的代表以外,还有来自行业部门的代表、来自企业的代表,以及来自国内外三百多家媒体的代表.可以说,今天到我们会场,到我们这个论坛的所有人都是今天论坛的主角,我们期待大家能够畅所欲言,谈出自己的观点。 同时,这个论坛还在各大门户网站,通过搜狐、中国网等网站进行现场视频和音频直播,相信也将有更多的网民是通过网络这样一个现代的手段参与到论坛的讨论当中。
(2006-01-15 15:06:29)
[季小军]:
在我们开始今天的论坛之前,我还是想请大家看一个短片,这个短片就是各大媒体都非常关注的安全生产领域里的一些突发事件,我们一起来看短片。
(播放短片)
(2006-01-15 15:09:10)
[季小军]:
短片看完了,看到这样一组组的数字和触目惊心的画面,我想可能很多人的心情都非常沉重。但同时我也相信很多人都在想一个问题,或者想很多的问题,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灾难?发生了灾难以后,我们都做了一些什么?我们能不能避免这些灾难的发生?这些问题就是今天这个论坛将要讨论的一些话题。
(2006-01-15 15:09:46)
[季小军]:
在开始今天论坛讨论之前,还是要把今天出席论坛的来自于政府主管部门的代表、来自行业部门的代表、企业代表,以及一些媒体的代表请到台上来就坐,面对面的和媒体朋友们交流。
(2006-01-15 15:15:46)
[季小军]:
他们是: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黄毅
陕西榆林宣传部 安锁堂
中国记协领导
中国记协 姜永新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经济发展部部长 邹天敬
中国日用杂品流通协会会长 高茂林
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研究院安全专家 彭成
汇福粮油董事长 石克荣
北京石油分公司宣传部长 李志敬
千龙网研究院总裁 周科进
中国广告网秘书长 张文宝
中央电视台社教中心(法制专题部)主任 黑子等。
(2006-01-15 15:16:28)
[季小军]:
由于场地的特点,可能给大家的第一印象这象是一场会议,或者是新闻发布会,但是主办单位一再强调,这是一次论坛,我们希望所有到场的嘉宾,所有的媒体朋友都踊跃参与到今天的这次讨论中,和我们的嘉宾共同就我们安全生产的话题进行讨论,说出您自己的一些观点。
我们的方式,您可以举手示意工作人员给你话筒,或者递纸条的方式也可以,写上您的一些问题也好、建议也好,观点也好,可以通过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在两边的走廊里等待您的举手和您的纸条。
(2006-01-15 15:19:22)
[季小军]:
对于频频发生的各种事故,其实我想大家并不陌生,刚才我们用了短暂的时间回顾了以往发生的各种事故,今天我们就要和大家一起探讨,现在的安全形势到底是怎么样呢?这些灾难除了带给我们惨痛的记忆以外,还给我们怎样的启示呢?刚才谈到,这次论坛的主题是“祝福2006 关注安全生产”,而安全生产涉及到了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大家也知道,我们马上就要过年了,离春节只有不到两个星期的时间了,这时候有一个话题大家可能非常关注,那就是烟花爆竹,是禁还是限,已经成为大家非常关注的话题。今天我们论坛探讨的是安全生产,不妨从这个话题开始进行。
不过在开始这一环节的讨论之前,有关烟花爆竹是禁还是限的这个话题讨论之前,还是请大家看一下更短的短片。
(播放短片)
(2006-01-15 15:20:57)
[季小军]:
(在画面上看到的是一组组的数字,有烟花爆竹的生产、运输和燃放过程当中所发生的一些悲剧。)
好,短片已经播放完了。今天在这个环节,我们首先请黄毅先生讲一讲,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和安全运输的问题,销售也好、燃放也好,这方面国家有一些什么样新的政策和措施吗?
(2006-01-15 15:22:43)
[黄毅]:
谈到烟花爆竹,我首先告诉大家一个信息,国务院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条例,已经经过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即将颁布实施。这部行政法规对于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以及对于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燃放过程当中的安全管理,以及责任的划分和责任的追究、行政的处罚都作出了明确规定。这部法规的颁布实施,对于依法规范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从而保证在生产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过程中真正实现安全,切实提供了法律依据。
(2006-01-15 15:24:56)
[黄毅]:
在此之前,国务院办公厅也专门就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下发了一个通知,也对相关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个条例一旦正式颁布实施,希望所有的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特别是春节前、春节过程当中,保证在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过程当中不会发生大的安全生产事故,同时也保证全国人民能够平平安安地过一个祥和的春节,不会因为违反了这部行政法规出现一些重大事故而产生一些不好的效果,所以在此也拜托各位加大这方面新闻宣传的力度。
(2006-01-15 15:26:12)
[季小军]:
谢谢,已经有纸条上来了。事实上,大家注意到非常多的一个话题,或者是最近讨论比较多的,在媒体上见到比较多的字眼,叫做“禁改限”。不知道哪位领导能给我们谈一下,这是一个政策的变化吗?如果是变化的话,为什么有这样的变化?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有这样的政策调整?
(2006-01-15 15:27:34)
[黄毅]:
谈到“禁改限”,大家应该很清楚,在前些年,包括北京市在内的一些大城市为了防止因为燃放烟花爆竹而发生的一些事故,采取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些规定。比如说北京市,通过地方性立法的方式来确定北京市市内在春节期间不许燃放烟花爆竹,这是指禁止燃放。去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在听取社会各界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之上,经过反复研究讨论,最后将过去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调整为有限制地燃放烟花爆竹,这就是所谓的“禁改限”,允许在一定的时间之内,一定的范围之内燃放烟花爆竹。
(2006-01-15 15:28:13)
[黄毅]:
就我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来讲,并不是对这个决定怎么衷心的拥护,因为它毕竟给安全生产增加了一些压力。但是,这毕竟是反映了人民群众尊重一些传统的习俗过春节的一种方式,而且既然地方立法已经将过去的禁止燃放改为限制性燃放,我们只能通过加大这方面的监管力度来防止因为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所造成的一些重大事故发生。
(2006-01-15 15:29:30)
[黄毅]:
前一段时间,北京市在这方面确实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包括对于如何购进烟花爆竹的品种,如何加大对烟花爆竹品种的安全检验,以及如何保证在春节期间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采取了大量的具体措施,而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了很好的氛围,从而使全市的人民都知道在禁改限之后如何依法燃放烟花爆竹,如何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宣传舆论造的非常浓厚。当然,现在这些工作都只是燃放烟花爆竹之前所做的各项努力和准备,究竟在第一年“禁改限”之后,能不能确保在燃放烟花爆竹中的安全,确实还不能掉以轻心,我们还需要在现在的基础之上做更多艰苦细致的工作,我们也衷心地希望新闻媒体继续做好这方面的宣传教育和有关安全常识的普及,真正使人民群众既能够在燃放烟花爆竹上过一把瘾,同时也确保人身的安全。
(2006-01-15 15:30:31)
[季小军]:
是啊,很多人提到“禁改限”或者让放还是不让放的话题时说,怎么样做到井水不犯河水,你可以放你的爆竹,我可以睡我的觉,很多人有不同的意见。接下来把时间留给下面的媒体,有什么样的问题问我们的领导和专家,可以举手示意,工作人员把话筒递给你。
(2006-01-15 15:32:20)
[季小军]:
我们刚才也提到了,这个论坛在网上宣传有一段时间了,很多人也提到有关烟花爆竹的话题,其中有一个网友的问题是:“禁都没有能够禁得好,限有能力限得住吗?”他的意思可能是在过去纪念禁放的时间内,还有很多人不遵守禁放的规定,现在“禁改限”之后,能控制住限放政策的实施吗?
(2006-01-15 15:33:25)
[黄毅]:
这位网友提的问题也并不太全面,我感觉北京市在禁放的过程当中,尽管也偶尔听到了几声爆竹声响,但是总体来说还是禁得住的,并不是没有禁得住。而且这几年在禁放过程当中,确实也积累了如何加强这方面监管的经验和措施。这次限放能不能限得住,我想要看怎么理解,因为限本身是对禁的一种开放,应该说是符合了大多数市民的愿望。大家对政府解禁的政策应该是拥护的。政府应该加强烟花爆竹方面监管的措施,共同把这方面配合好,因为这都是有利于大家的事情。具体是不是会发生这位网友担心的结局,当然我们还应该持乐观的态度,毕竟我们有一部法规即将出台颁布实施,我们有政府的监管部门在加强这方面的监管工作,我们有很多的媒体来进行这方面的舆论导向和舆论监督,更有广大的遵纪守法的市民在行使着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我想,对前景应该保持乐观的态度。
纵有个别人违反这方面的规定,还有法律法规会加以制裁,所以希望这位网友放心。
(2006-01-15 15:34:32)
[季小军]:
谢谢!在主席台就坐的,有来自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经济发展部部长邹天敬先生。邹部长,您这个部门按我们理解是经营这一块,那么您这边有什么样的想法和措施?
(2006-01-15 15:36:59)
[邹天敬]:
由于历史的原因,供销社一直是烟花爆竹的经营主渠道,在烟花爆竹经营中发挥重要作用。目前全国供销社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接近三千家,零售企业的网点接近三十万家,另外还有315万平方米的烟花爆竹的专用仓库。除了经营以外,我们还在行业管理方面做了很多工作。烟花爆竹传统观念还是日用杂品,有日用杂品流通协会,还有二十多个省建立了烟花爆竹的流通协会,加强烟花爆竹经营领域行业方面的安全,确保经营。
(2006-01-15 15:37:50)
[邹天敬]:
从经营的安全角度来说,我们主要做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严把进货关,在进货上一定是按照政府职能部门的要求。比如说在北京,哪些品种能放,哪些品种不能放,政府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公安部门有明确要求,我们在进货上严格按照安监部门和公安部门等政府职能部门的要求,规范烟花爆竹的品种,严把进货关,按照品种、质量加以落实。
(2006-01-15 15:39:06)
[邹天敬]:
第二项措施是严格管住批发。现在供销社的经营领域里,批发目前是占据主导地位,市场占有率95%以上。为什么要严格管住批发呢?就是说要知道烟花爆竹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我经营的烟花爆竹从哪个厂进的,进的是什么品种,然后通过批发又流向了哪个方向,一旦发生了质量或者安全事故,便于追查。知道来源在哪里,流向流到哪里去。
(2006-01-15 15:40:07)
[邹天敬]:
第三项措施是对零售环节实行配送。零售网点不完全是供销社供应,但是我们要求货源必须有批发公司进行统一配送,这一点大家可以到北京供销日杂中心看看,有专用仓库,有配送的专用车辆。烟花爆竹通过统一的专用车辆送到零售网点;零售网点销售不了,只要余货不破损,全部回收。基本上我们在这三个环节上做工作。
(2006-01-15 15:41:09)
[邹天敬]:
另外,供销社还探索了比如连锁经营等行之有效的方法。近年来,在经营领域里,现在生产企业七千家,但是经营企业、零售企业二十八万多家,经营领域的事故还是控制在比较低的水平,与我们这些年来形成的经营安全监督管理机制是分不开的。同时,我们供销社的经营是在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安监局负责生产许可、销售许可,证就是安检审核之后发的。运输和燃放是公安部门负责,运输环节我们也是严格按照公安部门的要求执行相关的规定。储存上,公安部门对储存设施也有一定的条件,供销社在经营设施上、基础设施建设上这两年也做了大量投入,因为对烟花爆竹的仓库要求的条件是比较严格的。
(2006-01-15 15:42:11)
[邹天敬]:
刚才主持人讲到禁与限的问题,我们供销社应该说是依法经营的,禁改限之后,肯定对政府部门的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安监部门在监管模式、政策法规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供销社合法经营创造了有利条件,在这里,我们也为政府部门为合法部门创造的经营环境表示感谢,希望为我们创造更好的环境有力地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特性,产区非常集中,销售非常广阔。产区主要集中在安徽、江西,其他大量地区是销售,供销社大量的销售需要远距离的运输。另外也容易滋生非法经营,生产工艺比较简单,生产投入比较低。同时,由于销售的季节性,基本上城市就集中在春节前后十几天的时间,农村也集中在春节前后一到两个月的时间,对非法经营,对供销社市场的安排也带来的很大的挑战。这个东西备货多了也不行,卖不出去,存着会有一年的安全隐患。但是货源少了,满足不了群众的需求也不行。大家看到北京市最近追加了二十万箱,原来打算四十万箱,这也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2006-01-15 15:43:46)
[邹天敬]:
另外,希望各位新闻媒体除了关注城市的禁改限之后,我还希望大家能够关注农村。因为农村也是烟花爆竹重要的消费市场,但是在农村,又往往是监管力度包括舆论监督容易忽略的地方,是监管力量比较薄弱的地方。同时,农民的辨识能力又是比较弱的,所以怎么样保证农民的烟花爆竹的经营安全,使他们销售到高质量的烟花爆竹,也希望媒体除了关注城市之外,还关注农村,网络优势在农村更为明显。
(2006-01-15 15:45:42)
[季小军]:
谢谢!希望在各个部门的努力下,烟花爆竹带给我们的只是祥和的气氛,而没有其他的灾难。我们都知道,春节是和亲人团圆的日子,但是很多人不得不面对不能和亲人团聚的现实,因为他们的很多亲人都在矿难当中失去了生命。接下来我们进入下一个环节。进入下一个环节之前,还是请大家看一个短片,回顾一下2000到2005年期间发生的一些重大的矿难事件。
(播放短片)
[邹天敬]:
另外,希望各位新闻媒体除了关注城市的禁改限之后,我还希望大家能够关注农村。因为农村也是烟花爆竹重要的消费市场,但是在农村,又往往是监管力度包括舆论监督容易忽略的地方,是监管力量比较薄弱的地方。同时,农民的辨识能力又是比较弱的,所以怎么样保证农民的烟花爆竹的经营安全,使他们销售到高质量的烟花爆竹,也希望媒体除了关注城市之外,还关注农村,网络优势在农村更为明显。
(2006-01-15 15:45:42)
[季小军]:
谢谢!希望在各个部门的努力下,烟花爆竹带给我们的只是祥和的气氛,而没有其他的灾难。我们都知道,春节是和亲人团圆的日子,但是很多人不得不面对不能和亲人团聚的现实,因为他们的很多亲人都在矿难当中失去了生命。接下来我们进入下一个环节。进入下一个环节之前,还是请大家看一个短片,回顾一下2000到2005年期间发生的一些重大的矿难事件。
(播放短片)
(2006-01-15 15:46:43)
[季小军]:
刚才是2000到2005年期间发生重大矿难事件的简单回顾。其实,煤矿安全生产一直是各级政府部门以及广大民众非常关心的一个领域。灾难发生的时候,可能我们在讨论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灾难的同时会找到很多的问题,比如说管理不到位也好,安全意识不够强也好。但是面对人命关天的事情的时候,任何的工作失误这种说法都不能作为拿来推卸责任的借口。到底怎么样才能减少灾难的发生呢?这也是今天论坛将要讨论的话题。
(2006-01-15 15:47:26)
[季小军]:
刚才也跟大家介绍了,今天来到论坛现场的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新闻发言人黄毅先生,我们还是要把这个环节的话筒交给黄先生。刚才其实在第一个短片中也提到,大家也看了一下,好象2005年是非常特殊的一年,矿难事件见诸报端非常多,是突然安全形势变坏了吗?还是因为什么样的原因?
(2006-01-15 15:49:34)
[黄毅]:
刚才大家看了这个小片子,当然回顾灾难是很痛苦的,特别是回忆我们亲自参与调查处理的矿难,心情就更加沉重。但是,当我们看到这一起起矿难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重大损失的同时,我们还要理性地分析全国安全生产的形势。特别是已经过去的“十五”时期,应该说在安全生产上党和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重大举措,来加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见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我们不否认一次次矿难的发生,但是我们更应该看到党和政府在这方面所做的艰苦努力。
(2006-01-15 15:50:11)
[黄毅]:
我想,这些年党和政府在安全生产上,特别是在煤矿安全上采取了这么多重大的举措:
第一,进一步改革创新了我们国家的安全监管体制。大家知道,建国之后,我们国家从来没有一个单独的部门从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在2000年,针对煤矿事故多发的严峻现实,国务院决定成立煤矿安全监察局。同时2001年撤销九个农业部委的同时,又组建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2003年,在撤销国家经贸委的同时,又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整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去年2月份,又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升格为总局,同时在总局的管理之下,单独设立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在理顺国家这个层面安全监管体制的同时,经过积极的推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都成立了安全生产的监管部门,94%的地市、85%的县也都成立了安全监管机构。这些体制上的改革创新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体制的保证。
(2006-01-15 15:51:20)
[黄毅]:
第二,加大了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力度。应该说,在相当一个时期之内,我们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制建设是相对滞后的,这几年加大了安全执法的力度,到目前,有十几部涉及到安全生产的法律,三十几部涉及安全生产的法规,一百多部部门规章。特别是2002年颁布实施的安全生产法,作为我们安全生产的主体法律,它对安全生产的责任以及生产单位的安全保障制度,安全生产管理以及事故处理和救援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安全生产逐步纳入法制的轨道。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组织了安全生产法的执法检查,到十个省进行执法检查,规模之大、规格之高是建国以来少有的,对推进安全生产法的落实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
(2006-01-15 15:53:34)
[黄毅]:
第三,深入进行安全生产的专项整治。我们通过分析事故多发的领域和行业,一是矿山企业,二是道路交通,三是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第四就是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第五是人均密集场所的生产。国务院对这五个行业进行安全生产的整治,关闭取缔了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小企业、小烟花爆竹的作坊以及个人经营的一些网吧、娱乐厅,同时对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进行停产整顿,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设施,不断提高安全的保障能力。这些年,国家一共拿出了近九十亿元的资金来扶持国有煤矿,进行安全生产的技术改造,解决在矿井通风和防止瓦斯爆炸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应该说见到了明显的效果。当然专项整治目前没有结束,仍然在继续深化。
(2006-01-15 15:55:41)
[黄毅]:
第四,依法加大了事故查处力度,建立安全生产问责制。在2002年,国务院出台了302号令,建立了行政问责制。就是每一起特大事故发生之后,不仅要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追究负有领导责任的地方政府官员的责任。所以这些年,所有发生的一次死亡三十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都是由国务院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对事故的责任者依法进行追究。所以这些年,因为生产安全事故受到行政责任追究的省部级干部就有十几人,地厅级干部一百多人。在去年的12月23号,我们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也公布了六起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的结果,有222人受到各种责任的追究。其中被移送司法机关的有96人,受到各种党纪政纪处分的126人。对事故严肃查处以及问责制的建立,进一步强化了各级政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从而使那些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受到严厉的制裁。
(2006-01-15 15:58:07)
[黄毅]:
第五,加大安全文化建设的力度,营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舆论氛围。这些年来,我们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作为主旋律,每年开展全国性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同时发动社会上的各种文化团体、文化组织、文化企业,来生产一批安全生产方面的文化产品。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来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同时我们依靠广大的新闻媒体加大舆论监督的力度,从而进一步强化了全社会的安全意识。
(2006-01-15 16:00:15)
[黄毅]:
以上这些措施,我想经过上下的共同努力,确实已经见到了效果。从2003年开始,全国安全生产的形势出现一个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态势,事故的总量、事故死亡人数开始逐年下降。2003年比2002年事故死亡人数减少了三千人,下降了1.9%。2004年比2003年死亡人数减少了300人,下降了0.25%。刚刚过去的2005年比2004年死亡人数减少了9800多人,下降了7.3%,下降的幅度是前所未有的。而且我们下降的幅度是在国民经济增长速度持续高涨、社会总量不断增加、煤电油运绷的很紧的情况下取得的,那就更来之不易了。所以我们应该看到总体的形势在趋向好转。
(2006-01-15 16:01:07)
[黄毅]:
但是,我们评价安全生产的形势从来是两句话,就是形势依然严峻,为什么严峻?第一是总量还是比较大。这两年,全国每年发生的各类事故大体都在80万起左右,去年降到了72万起,死亡人数都是在13万人左右,去年降到了12.7万人。尽管下降的幅度不小,但是总量仍然很大。另外我们每年除了死亡的人数之外,还有将近70万人因为事故致伤致残,就是说有将近100万个家庭因为各类事故而受到伤害,我们构建和谐社会,就不能不下力量把各类事故大幅度降下来。
(2006-01-15 16:02:11)
[黄毅]:
再有,我们的重特大事故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全国每年发生一次死亡十人以上的特大事故,这几年都在120多起,去年是134起,三天一起。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的事故,这些年每年大体都在13、14起,去年是15起,特别是煤矿,去年发生了4起一次死亡100人以上的矿难。所以说,重特大事故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在人们印象里,就感觉到事故是频繁发生,形势异常严峻。
(2006-01-15 16:03:42)
[黄毅]:
我们的职业危害相当严重,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我们有将近2500万人是工作在噪音比较严重、存在有害气体以及存在职业危害的工作环境当中,进行着生产经营活动。煤矿和矿山企业现在积累的尘肺病患者达到了56万人,所以职业危害也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2006-01-15 16:04:38)
[黄毅]:
以上这些数据就完全可以说明,我们目前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是严峻的,我们应该正视这种严峻的现实,同时也看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要下更大的力量、下更大的决心,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来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来把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大幅度降下来。这就是我们进入新的一年、进入“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所提出的一个目标,就是要标本兼治,大幅度降低各类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努力使2006年成为一个安全之年、安定之年、安康之年,这就是我们对全国人民的祝福。
(2006-01-15 16:05:29)
[季小军]:
谢谢黄先生给大家介绍的政府采取的一些新的措施。在我继续之前有一个更正做一下,刚才来自于中央电视台社教中心的嘉宾黑子的身份是中央电视台社教中心法制专题部的主任。大家还是可以现场提问,或者举手示意,给我们递纸条也可以。
(2006-01-15 16:06:16)
[记者提问]:
黄司长您好,我请教两个问题。第一,咱们国家单位产值能耗比较高,单位GDP污染排放也比较高,死亡率更高。2003年煤炭的死亡率占了全球的80%,是美国的一百多倍;2004年平均1亿元GDP就死亡1,也就是在全国总人数当中,一万个人当中就死1个人。李局长说了,2006年要把亿元GDP死亡率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考核指标,请问政府有没有一个指标,就是作为GDP的死亡率,作为安全的警戒线的指标?第二,中科院有一个院士何作休(音)说,死亡率这么高是因为我们国家穷,说的很难听,作为安全监管部门的新闻发言人,请问您的看法是什么样的?
(2006-01-15 16:06:47)
[黄毅]:
你提到的安全生产的指标和数据确实是之前披露的,亿元生产死亡率也好、煤炭百分之死亡率也好,都是符合实际的。目前我们国家安全生产的这种现状,确实与国际上一些先进国家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但是正因为我们看到了这些差距,所以我们要积极地采取措施来缩小这个差距,大幅度降低事故的死亡率。我们通过积极的争取、努力和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现在可以讲,在即将出台的“十一五”规划里,将要把亿元GDP死亡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死亡率纳入指标体系里,同时把煤矿百万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纳入统计指标体系里,这样就可以真正地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里,贯彻实施,同步考核。从而真正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真正能够实现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
(2006-01-15 16:08:41)
[黄毅]:
第二个问题,对何教授的这个观点不敢苟同。我们承认我国目前的安全生产现状比较严峻,比较落后,而且这种严峻落后的现实正是建立在生产率水平不高、不均衡的基础之上。我们承认这个现实,但是我们并不是说生产力水平不高、不均衡,我们就允许以人的生命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我们绝对不赞成这种观点。而且我们要采取措施,来制止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追逐利润,追逐增长速度这种不正常的现象。
(2006-01-15 16:10:37)
[黄毅]:
我也可以讲这么一个观点,在世界上所有工业化国家走过的历程,都曾经出现过安全生产事故上升—高发—平稳—下降这样的一个过程。而这个过程是伴随着工业化的进程,伴随着经济增长的速度而出现的一个非对称的抛物线的关系,这里面当然有稳定的规律,但是目前我们虽然也处在工业化的时期,但是毕竟跟当初西方工业化国家的社会现状不能同日而语。我们有自己的后发优势,我们有当代科学技术进步这些成果的优势,我们也有社会制度的优势,我们可以借鉴他们的经验教训,通过我们自身的努力,大大缩短这个周期。我们可以用十几年或者二、三十年能够走过这些工业化国家几十年、上百年走过的历程,从而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明显好转,以至于根本性的好转。
(2006-01-15 16:13:06)
[黄毅]:
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定里提出的安全生产的阶段性目标,就是到2020年要使安全生产状况有一个根本性的好转。安全生产的一些国际通用的指标,例如亿元GDP死亡率、工矿商贸人员十万人死亡率、煤矿百万死亡率等等指标达到或者接近于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从而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同步,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性好转。我想,通过我们的努力,是能够实现这个目标的。
(2006-01-15 16:15:27)
[季小军]:
好,谢谢黄司长。在这里现场一位记者通过纸条的方式提了一个问题,要问黄司长,网民和媒体都非常关注为什么李毅中不能到场?
(2006-01-15 16:16:28)
[黄毅]:
国务院已经决定,本月的23日、24日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黄菊副总理在这个会上要发表重要讲话,各省市、自治区主管安全的副省长、副市长都将到会。李局长正在审查这个会议的材料,特别是他将在这个会议上做的报告,这个报告明天一早就要正式报给国务院进行审议。所以,是因为工作原因,他不能到场,同时他也委托我向出席今天论坛的各界朋友,特别是新闻媒体的朋友,对长期以来给予我们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2006-01-15 16:16:55)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
官煤勾结的问题可能是所有人都很关注的话题,能不能请黄司长给我们介绍一下。另外就是关于小煤矿的关停整顿的问题,希望黄司长简介一下。
(2006-01-15 16:18:16)
[黄毅]:
很感谢这位记者在报道安全生产的新闻稿件上一直采取比较客观的态度,而且也非常感谢你所提出的关于煤矿去年开展的两个攻坚战的问题,我想这也是大家所关心的一个话题。
(2006-01-15 16:20:36)
[黄毅]:
去年两个攻坚战是指以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一个紧急通知,以及国务院颁布的关于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特别规定为武器,所打响的关于治理瓦斯灾害的攻坚战,以及整顿关闭小煤矿的攻坚战。这两个攻坚战应该说对于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专项整治确实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而且可以告诉大家,两个攻坚战没有结束,它仍然是今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头戏,仍然要把两个攻坚战深入持久地打下去,力求取得更大的效果。
(2006-01-15 16:22:26)
[黄毅]:
具体到你关心的关于“官煤勾结”的事,去年开展的关于清理纠正国家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的问题,这是由中央纪委监察部牵头,国资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共同参与的在安全生产领域进行反腐倡廉的一项重大举措。通过上下的共同努力,在大限之后,按照有关规定,主动上报同时主动撤资的一共5878人,涉及到7亿多资金。这个结果应该是超出了我们的预料,但是与实际情况相比,我想还有一定的差距。这项工作也没有结束,上次的新闻发布会上,也专门介绍了前段工作的情况,同时也提出了下一步深入进行清纠工作的一些思路。
(2006-01-15 16:23:28)
[黄毅]:
同时,最近刚刚结束的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吴官正同志的工作报告里又专门有一段话,就是说在今年反腐倡廉的工作当中,应该以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作为一个切入点,同时要进一步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领域官商勾结,违纪违法的一些问题。所以下一步第一要继续按照有关的规定,做好清理纠正工作的一些后续工作。比如说这些主动撤资的人如何进行处理,政策界限已经很明确了,这几个部门专门就有关的政策界限也下发了一个通知,对于如何处理,哪种情况如何确定,都有哪些措施,都有明确规定。这些人要解脱,没有什么问题的就不再追究。同时核实,发现资金来源不太清楚,还有保护伞的这方面的问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006-01-15 16:24:35)
[黄毅]:
第二,要把这项工作纳入到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工作体系之中,每次事故发生之后,都要把查事故背后的腐败作为一项内容。
第三,在开办煤矿的各个环节过程当中,包括申请开办煤矿,包括你领取工商执照,都要查你的股权结构,看里面有没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的现象,从源头抓起。
(2006-01-15 16:26:35)
[黄毅]:
再有,要把安全生产领域其他的一些腐败问题,也要纳入到反腐倡廉的工作体系里去,通过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违纪现象,打掉各类的保护伞,从而使我们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能够真正得到落实。我想,随着这些措施的实施,会对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2006-01-15 16:27:51)
[季小军]:
有一个相关的问题,采取撤股的这些措施以后,我相信矿主应该是非常高兴才对。但是在网上有一个署名为李阳涛的网友,说是湖北煤矿的企业主,谈了两点:官煤勾结,别的地方我不清楚,如果煤矿当中没有官股,和花大笔钱打点有关部门的头头,煤矿绝对关闭。现在煤矿管理部门太多,没有哪个部门不能管,除了畜牧局以外,企业要拿出大笔钱打点这些部门。
(2006-01-15 16:28:44)
[黄毅]:
我想这位网友是从自己的亲身感受来谈对这个问题的认识,由此我感受到,他的这些说法,提出了官煤勾结这些腐败现象所产生的两个根源,一个就是社会根源。“官煤勾结”,当然现在用这种说法,这种说法是不是合适、是不是准确?就是这种现象。它应该是社会上存在的腐败现象在煤矿安全生产领域的一种反映,一种折射。正是存在这种社会原因,存在着这位网友提到的为了寻求某种保护而让一些官员参股,或者让一些官员吃干股。我想,这就是为什么存在“官煤勾结”的一种社会根源。我们治理“官煤勾结”的问题,也需要全社会加大反腐败的力度。
(2006-01-15 16:29:59)
[黄毅]:
提到了目前煤炭的管理,涉及到各个部门,这确实是一个现状。从安全生产、资源谈判、办矿、取得各种证照、生产经营过程当中,确实需要得到多种行政审批。目前煤矿所应该持有的合法证件基本有六个,而这六个证照都属于不同的政府部门来进行管理,煤矿要取得这些证照,确实需要做很多的工作,当然有些人也通过一些不正当的手段打通各个关节,来取得这些证照。
(2006-01-15 16:30:57)
[黄毅]:
要解决这些问题就涉及到一个体制的问题,这也是一个深层次的问题,也是如何治理“官煤勾结”的体制上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这一点,我想目前从各级政府已经引起了重视,并且对如何加强煤炭工业的管理,也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思路。我想,下一步随着煤炭管理体制的改革、深化,有助于这个问题的解决,这些我们也可以从体制上消除这种“官煤勾结”的土壤。
(2006-01-15 16:32:08)
[中央电视台中文国际频道]:
谢谢黄司长刚才介绍的目前中国政府采取了五项措施,也谢谢你说2020年将有根本性的改变。但是很遗憾,2020年还很遥远,在2006年,中国政府到底采取怎样的举措,让世界的华人都知道,中国人一样生命无价。谢谢!
(2006-01-15 16:32:42)
[黄毅]:
尽管2020年还非常遥远,但是国务院确定的安全生产目标是阶段性的,第一个阶段性目标就是到2007年,也就是本届政府任期之内,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使事故总量有一个大幅度下降,安全生产实现稳定好转。距离这个目标还有两年,所以今年2006年即将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就会提出2006年安全工作的目标,以及为实现这个目标我们所确定的指导原则,以及工作的重点和我们采取的一些政策措施。
(2006-01-15 16:33:48)
[黄毅]:
总的讲,在2006年,我们要进一步唱响安全发展的主旋律,要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要强化全社会的安全意识,要强化各级政府的监管责任,要强化企业的安全责任主体,要加强管理,要加强监管,要加强责任的追究。同时,我们还要进一步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的治本之策。在国务院116次常务会议上,研究确定了安全生产的12条治本之策,这些治本之策应该是着眼于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着眼于安全生产领域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解决。目前,这12项治本之策已经分节落实到相关的部门,正在研究具体的实施办法。我想很快就会有一个说法,很快就会拿出具体的措施,从而涉及到安全生产领域一些问题的解决。
(2006-01-15 16:35:27)
[黄毅]:
我们还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法制建设,进一步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过程当中提出的各种建议。我们还要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出台制定有关的诸如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条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的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条例等。我们还要制定相关的一些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从而使法律所确定的一些规定具体化、可操作。我们还要进一步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是李毅中局长提出来的安全生产五要素之首,我们要通过推进安全文化的建设,进一步强化全社会的安全意识,从而使以人为本这个理念真正成为全社会的一种共同的认识,真正使每一个人都能够做到在实际工作当中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又不被别人所伤害。这样,就可以使许多事故得到预防。
我想,对于2006年,我们充满了信心,而且我刚才讲到,我们要力求通过努力,使2006年真正成为一个安全年。
(2006-01-15 16:37:40)
[季小军]:
现场一位记者给我一个纸条,他说近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也非常多,黄司长对建立完善环境应急以及长效机制方面有什么样的建议?
(2006-01-15 16:40:21)
[黄毅]:
这位朋友所提出的问题,可能是从吉化爆炸而引发的松花江水体污染这件事情受到的一种启示提出的问题,应该说吉化厂所发生的双苯厂爆炸而造成的松花江水体污染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当然,涉及到水体污染在内的环境污染的问题,是环保部门的职责。但是对于由于生产安全事故而造成的环境污染这个问题,应该说得到了政府的关注,从而也进一步说明在现代这种情况之下,安全生产的社会性越来越广泛。每一次事故的发生,不仅仅影响到企业,可能还会殃及社会,殃及企业周边的群众。所以说,安全生产应该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任务。
(2006-01-15 16:41:13)
[黄毅]:
由于生产安全事故而引发的环境污染问题,如何加大预防力度,最近刚刚颁布的国家关于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其中就包括这方面的内容。从10日开始,国务院陆续公布了预案的简本、预案的说明和有关的信息。我想,随着预案的宣传落实,特别是对于预案所提出的一些规定、措施的演练,对类似这方面的事件,会起到很好的预防作用。所以我只能回答你,在安全生产方面,我们如何加强事前的防范,如何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如何落实各种预案,采取防患于未然的措施。一旦发生紧急时间,通过启动预案,积极实施应急救援,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我们会努力的。具体到环境污染的问题,因为不是涉及到我们职责范围内的事,所以也不好过多地评论。
(2006-01-15 16:43:19)
[季小军]:
谢谢!最开始的时候我们说过,现场来了国内外很多的记者,接下来给一个机会给国外的记者,在最后排坐着的。
(2006-01-15 16:45:02)
[美国国际公众广播电台记者]:
请问刚才提到的腐败问题,腐败跟事故有什么关系?这个关系是最大的问题吗?您觉得中国政府将如何应对这些腐败,现在有很多反腐败的措施,但不一定十分有效。第二,有事故的时候,国外的媒体有时候不受欢迎,不让我们去采访,这是为什么呢?以后会有变化吗?当地政府也会欢迎我们去采访吗?谢谢。
(2006-01-15 16:45:32)
[黄毅]:
第一个问题,谈到腐败跟事故的关系。我想,去年我们之所以要开展清理纠正国家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就是我们通过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往往看到每一起特别重大事故的背后都存在着一些腐败的现象,这些腐败现象往往充当了那些非法矿主的保护伞。所谓保护伞,就是当有关安全监管部门、煤矿监察部门对这个煤矿下了停产整顿的通知书,或者作出了依法予以关闭的指令之后,由于保护伞的包庇、纵容,出现了一种该停不停、该关不关,或者明停暗开的现象。很多煤矿的事故就是发生在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被责令关闭的煤矿中。不打掉这些非法煤矿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背后的保护伞,就不可能从根儿上遏制事故的发生。所以,我们要通过开展反腐败,通过开展清理纠正这项工作,来遏制事故的发生,实质上是解决煤矿事故多发的深层次原因的一项重大措施。
(2006-01-15 16:46:15)
[黄毅]:
你提的第二个问题,我想我们对于中外媒体都是本着一种非常友善的态度,支持各类媒体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报道,而且我们也尽可能地提供各种方便的条件,包括安排到各地去进行采访,包括安排我们有关领导同志接受记者的采访。当然,对于国外媒体的记者,因为上面有一些有关规定,有关新闻报道的规定,需要请示外宣部门、外交部门。所以说,如果这些主管部门同意的话,我们根据你所提出的采访内容的需要,会积极给予各种方便的条件,包括在适当的情况下,在对方允许的情况之下,可以安排到一些煤矿进行现场采访。
(2006-01-15 16:48:23)
[记者]:
我有一个问题。刚才你提到非法采矿的问题,当前矿难高发和非法开采关系密切,而且是主因,但是非法开采本身不是安全问题,而是导致安全问题的问题。因为它所违反的不是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而是宪法、矿产资源法、煤炭法,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暂行规定等,所以治理非法开采,安监部门不是执法主体,至少不是第一执法主体,你同意这一观点吗?如果同意,为什么?如果不同意,为什么?
(2006-01-15 16:49:42)
[黄毅]:
我同意你的观点。因为矿产资源法的执法主体是国土资源部门,非法采矿本身是违反了矿产资源法,有的是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而非法采矿。再有,违反了采矿许可证规定的采矿范围,超出越界,都是违反矿产资源法的有关规定,因而这方面的执法主体当然是国土资源部门。而且你也应该注意到,前段时间所开展的关于整顿矿山秩序这项工作,就是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组织的。当然,煤矿事故的发生有多方面的原因,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就是由于非法采矿、非法生产所造成的事故占了一定的比例。因为他是非法生产的,所以他就不可能严格按照采矿生产所要求的有关安全规程来进行,因而就容易导致各类事故的发生。所以,要遏制煤矿事故多发的现状,也需要从根儿上来治理,不允许你存在非法生产的情况。我们是积极支持、共同参与,来打击各种非法生产的行为,而且我们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配合他们进行矿产治理整顿工作,配合他们打击非法采矿、非法生产的现象,这样会对煤矿的安全生产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2006-01-15 16:51:07)
[经济观察报记者]:
关于吉林石化的爆炸案大家都比较关注,但是这个爆炸案现在还没有结果,我想问一下,我们的安全工作是不是只敢动那些小矿主,对那些大的公司不敢动?第二个问题,国家安监总局会不会升级?因为现在我们治理整顿的面,是整个比如说山西省或者整个省份的矿,他们的实力是很强的,所以国家会不会给予支持,比如升级为部或者委员会?
(2006-01-15 16:53:14)
[黄毅]:
第一点,你谈到的对于国有大型企业所发生的这些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我想我们会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地进行调查处理,绝不会出现只制裁小矿主而包庇纵容国有大型企业的问题。而且从以往事故调查的情况来看,我想也不存在这方面的问题。
我们对去年2月14日发生在辽宁阜新矿业集团公司孙家湾煤矿的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处理就可以说明这一点。以至于我们对刚刚处理的前年12月28日发生在陕西铜川陈家山煤矿的事故,对直接责任人,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处理,也是严格依法办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会遵循这个原则,去调查处理任何一类事故。
(2006-01-15 16:54:26)
[黄毅]:
第二个,如果说的是我们,面对这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的状况,国务院去年2月份已经采取了措施,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局升格为正部级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经升级了。要说再升级,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了。当然,即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升格为正部级,我想靠一个部门也不能完全解决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问题,还要靠政府,靠各个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努力,我们会按照国务院赋予我们的职责,尽职尽责地做好我们的工作。
(2006-01-15 16:55:34)
[工业时报记者]:
第一,在查处事故的过程当中,发现对地方行政官员的查处是不确定的,也就是说,处理到哪一级不太确定。有人提出来,是不是应该设定一个硬的标准,比如死亡多少人以上撤除什么级以上的官员?有没有考虑暂时设这么一个硬的底线。第二,前不久网上盛传湖南省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省长因为被调查和矿主的有关利益问题自杀未遂,是不是有这么回事?安全总局有没有查过这个问题?
(2006-01-15 16:56:21)
[黄毅]:
第一个问题,你所关注的问题,我们也曾经思考过,而且中央颁布了关于党政干部辞职的若干规定以后,我们曾经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探讨过,哪一类事故涉及的哪一类官员应该引咎辞职。但是这件事还正在研究之中。国务院的302号令,建立了问责制之后,有些地方确实出台了在一个行政区域内发生了哪一类事故,相应的行政负责人应该受到哪一级的处理,有些地方确实做出了这方面的规定。
(2006-01-15 16:58:39)
[黄毅]:
我想,因为事故的发生有着多方面的原因,需要通过在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的基础之上,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对事故的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有关行政负责人进行责任的追究。这要从每起事故具体调查的结论之后,作出这方面的处分。同时,对于公职人员的责任追究和处理,是由各级监察部门所作出的,我想他们会对由于生产安全事故所涉及到的有关责任人,特别是涉及到有关的公职人员如何进行处理,会有一些具体的规定,而且随着实践,也会逐步地加以细化。
(2006-01-15 16:59:42)
[黄毅]:
对于因为生产安全事故所追究的一些政府官员,实质上除非本人跟这个事故有一些直接的责任关系,比如说有一些从中受贿了,或者对这个企业应该领取的有关资质证书违反了有关规定,给他颁发了。除了这些原因之外,对那些负有领导责任的,比如说北京市前年密云县发生的踩踏事故,当时的县长作出引咎辞职的处理;吉林省吉林市因为一起重大的火灾事故,吉林市的市长也引咎辞职。这些处理主要是说明哪一个行政区域内发生了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作为这个行政区域内的政府应该站出来负责,以显示我们这个政府是对人民负责任的政府。所以很多情况下,他作为政府的市长,行政一把手,可能是属于代政府受过的意思。有些并不是说他跟这个事故有什么直接的关系,因为他是市长,市长作为行政一把手,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他应该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事故负责任。所以建立行政问责制主要的立足点还是在于这里,并非仅仅局限于对每一个人的责任追究。
第二,你所谈到的情况,我还没有从正规渠道听到你讲的这方面的情况,而且据我所知,我们安全监管部门好象也没有进行这方面的调查。
(2006-01-15 17:01:30)
[财富时报记者]:
我有两个问题。第一是2005年一些矿难事故发生以后,有一些说法浮出水面,说我们国家发生矿难的原因,是因为矿工素质不高,没有安全生产的意识,您对这个说法是怎么样的态度?第二,矿下生产是安全风险非常大的一个行业,我们前几天采访一些国有保险公司,推出了一些保障矿工的险种,您对这种企业的动向是怎样的看法?
(2006-01-15 17:03:33)
[季小军]:
这里也有一个相关的问题,说政府在安全生产的培训方面有什么样具体的计划?对工人的安全生产培训有没有具体计划?
(2006-01-15 17:05:23)
[黄毅]:
你谈到的第一个问题应该从两方面来看,目前煤矿安全事故多发,从深层次上加以分析,确实我们看到,随着用工制度改革之后,随着大量农民工进入煤矿作业,应该说煤矿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是有下降的趋势。但是,责任不在农民工,农民工进入煤矿,包括进入其他的领域,从事生产作业,这正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所出现的一种必然的现象,是一种社会进步的标志。但是,农民工进入煤矿这种高危行业从事生产作业,按照有关规定必须先培训后下井。但是恰恰是我们有一些部门、有一些企业没有落实这方面的规定,没有对农民工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安全培训的各种资质,就去下井从事作业。这些工人有的当天下井,当天葬身于事故之中。而且有的农民工由于没有经过培训,缺乏最起码的安全常识,所以生产作业过程当中,有的既是肇事者又是受害者。所以说,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培训,确实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的任务。
(2006-01-15 17:05:43)
[黄毅]:
去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预防煤矿事故的特别规定,就专门规定了必须要加强对矿工的安全培训,没有经过培训不允许下井。如果连续两次发现工人没有经过培训而下井的现象,就要对这个煤矿依法进行处罚,包括吊销各种证照及依法予以关闭。
(2006-01-15 17:08:27)
[黄毅]:
第二个问题,也是目前我们正在研究探讨的一个课题,如何把商业保险引入安全生产领域,建立保险与预防相结合的一种机制。这个课题我们跟中国保监会在去年就开过这方面的研讨会,进行过这方面的研究探讨,同时也选择了重庆等一些地方作为试点。目前这些试点城市开始启动,应该说把商业保险引入安全生产领域是一个发展的必然趋势,保险业在安全生产领域大有用武之地,有着广阔的商机。在国外,立法、监察、保险被称为安全生产的三大支柱,他们在这方面有着成功的经验,我们应该加以借鉴。我们要通过多方的努力,来推动商业保险,包括责任险,进入安全生产领域,从而加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工作的力度,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事故减少了,保险的赔付率降低了,这是一件双赢的事情,我们应该积极支持,大力加以推进。
(2006-01-15 17:09:23)
[吉林长春城市晚报记者]:
请问黄司长一个问题,安检总局出台或者正在出台的一系列安全举措,最终都要靠地方政府推行,这中间也出现了很多或明或暗的阻力,导致很多政策难以落到实处。这有体制上也有利益上的原因,请问这是否也是全国各地事故多发的原因之一?而且,安检总局如何与地方政府协调关系,确保一些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消失。另外,松花江污染事故处理结果何时公布?
(2006-01-15 17:11:39)
[黄毅]:
我们李毅中局长也曾经在多种场合中提到,有“六不”是安全生产的很大问题。其中有“两不”就是地方存在的问题,那就是对上面确定的安全生产措施态度不坚决,工作不得力。当然也包括一些安检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在贯彻落实这些措施上,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这是个别现象,应该说各级政府在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措施上,总体上来看还是积极的、负责的、认真的。但是有些地方存在着刚才我说的这几不的现象。我们也力求通过加大安全生产督察工作的力度,来推动地方认真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我想,随着各方面工作力度的加大,会很好地解决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种现象的发生。
(2006-01-15 17:12:41)
[黄毅]:
第二个问题,这是生产安全事故与松花江水体污染事件交织在一起的。对这件事国务院领导非常重视,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专门担任组长来调查处理松花江水体污染这件事,而且李毅中局长也是这起事故调查组的组长。吉化厂的爆炸事故,目前正在调查之中,因为比较复杂,所以我想调查结果出来会有一段时间,但是不会拖的时间太长,会给社会一个非常完满的交代,所以也请你放心。
(2006-01-15 17:14:26)
[中国安全生产杂志社记者]:
我的问题是,国家安监总局在地方执法是否有难度?具体难在哪里?李毅中局长曾经说过,“我手里只有一把冲锋号。”请问安监总局的工作是否受到地方政府方面的挑战?
(2006-01-15 17:15:29)
[黄毅]:
这个问题提的很尖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是一个执法部门,对安全生产进行综合监管,同时对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直接进行监管。如果说作为一个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当中感到有什么阻力,感觉有这么几个方面,是我个人体会到的。
第一,安全生产的法制意识还比较淡薄,因而就影响了执法的环境。比如说,一提到违法,人们首先考虑到杀人、放火、强奸、盗窃、抢劫,这些属于违法犯罪。但是,违反了安全生产法,没有落实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大家不认为是违法。这种安全法制意识淡漠,就给安全生产的执法带来了一种不利的因素。我们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追究的时候,甚至绳之以法的时候,有些人不太理解。所以要改善执法环境,强化全社会的安全法制意识。
(2006-01-15 17:17:15)
[黄毅]:
第二,因为安全生产涉及到方方面面,涉及到各个领域,要解决安全生产的问题,单靠安监部门确实是势单力孤。因而需要联合执法,建立联合执法的机制,发挥整体的效果。而在这方面,有些地方、有些部门,可能存在某些不同的看法,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上,有不到位的地方,因而也会影响安全生产执法的力度。
(2006-01-15 17:20:57)
[黄毅]:
第三,我们应该看到,确实有些地方由于存在地方保护,而使得一些执法指令没有得到认真落实。比如说对那些应该进行停产整顿的矿主,态度不坚决,该停的没有停下来,仍然在进行生产;对那些应该关闭的矿井,没有采取措施进行关闭,因而使这种执法的指令大打折扣。有时候我们基层的安监部门、煤矿监察部门,对矿井贴上了封条、上了锁,但是矿主竟敢撕掉封条,砸开了锁,强令工人下井,结果出了事故。这种情况,经过调查,一般都是背后有人充当保护伞。所以这些问题,都影响了执法的效果。
(2006-01-15 17:22:12)
[黄毅]:
我们要改变执法不严的状况,要加大安全生产监察执法的力度,就需要针对以上这几个方面的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加以解决。我们也已经看到了这方面的问题,同时也针对这些问题采取了一些措施,有的也正在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包括我们借助于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进一步强化全社会的安全法制意识,包括我们去年已经着手建立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各个部门联合执法的机制,包括我们通过清理纠正投资入股问题来打掉非法煤矿背后的保护伞等等。当然,我们也对我们自身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过先进性教育来解决执法不严的问题,通过提高我们自身的执法能力来提高执法的效果,我们还要进一步通过加强自身的建设,来进一步提高执法的水平和能力。这些综合起来,我想会对下一步安全生产的执法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2006-01-15 17:23:47)
[西部时报记者]:
安全生产中怎样以人为本的理念,特别是对农民工,是不是就赔上几万或者几十万就完事了?怎样在更高层次上来尊重生命和弱势群体?
(2006-01-15 17:25:29)
[黄毅]:
提到这个问题,当然要以人为本。这作为科学发展观的一个核心,作为一种执政的理念,应该体现到各项工作之中。安全生产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好安全生产就是体现了以人为本。提到在生产事故当中,对于受到事故伤害的职工,包括农民工,给予一定的补偿,同时提高事故伤亡赔偿的标准,应该说也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原则。但是,仅仅靠着这一点是绝对不够的。重要的是,要从事后的查处往事前防范来转移。通过有效的防范措施尽量减少事故的发生,来保障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他们的生命权益,这才真正是体现以人为本。所以,也包括我们新闻媒体,在报道事故的过程当中,除了报道事故造成的损失,事故发生的原因,对事故责任人的追究之外,还应该报道党和政府在安全生产上,在预防事故上,所采取的一些重大措施,从而使人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这种人文关怀,这更是一种以人为本。所以说,以人为本的涵盖面是很宽泛的,而且作为一种执政理念,我想应该是通过我们积极的工作,把它体现到各项工作之中。
(2006-01-15 17:26:02)
[季小军]:
黄司长,刚才您提到媒体的作用,有一个记者写了一张条回答刚才网友说的对于生产事故本地记者不报道,外地记者有报道的问题。有三个原因:第一是地方保护主义,所谓家丑不外扬,封锁报道。第二,兔子不吃窝边草,不愿意报,不敢报。一旦事故责任明确,可能是抹黑了自己的父母官。第三,外地记者干预采访,一般来说都是对国家人民负责的,但是有一些地方记者缺乏职业道德,幸灾乐祸,地方不给钱就报道。您对这些问题怎么看待?
(2006-01-15 17:36:28)
[黄毅]:
这位网友提到的状况,可能有些地方有,但并非是普遍现象。现在我们看到,一些媒体在生产安全事故的报道上,应该说是越来越成熟了。我曾经在多种场合,包括一些新闻发布会,回答记者提问的时候,都要讲到这一点。就是说我们新闻媒体对于生产安全事故的报道,应该提高它的层次性,不应该仅仅局限于事故的这种动态性的报道。比如哪里发生了什么事故,到目前为止有多少人遇难,多少人下落不明,事故的原因正在调查之中等。这类事故只是动态性的,不宜连篇累牍地进行报道,无非是把事故发生的信息传递给受众群体,让大家知道发生了事故就可以了。
(2006-01-15 17:38:44)
[黄毅]:
应该注重深层次性问题的报道,比如为什么会发生事故,事故发生之后有哪些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问题,有哪些深层次的原因?有哪些值得借鉴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改进的?应该挖掘一些深层次的东西加以报道,这样的报道有深度,对大家有启发。现在有些记者就寻找新闻的卖点,对事故发生造成的损害以及事故当中的一些情节连篇累牍地加以炒作,这一点是我们不希望的。
(2006-01-15 17:40:49)
[黄毅]:
如果只是谈到安全生产的新闻就是事故,显示了媒体对安全生产的理解太窄了。我们现在全年发生事故是72万多起,过去是80万起,最高的时候是100万起。天天有事故,报纸所有的版面都用来报道事故都不够。那么我们安全生产的新闻除了事故以外就没有别的新闻了吗?决不是。有的同志提到,你是新闻发言人,就是发布事故的新闻,看到你经常在电视上露面,就说明事故多了,看到你不露面了,说明形势好。这当然确实反映了一个客观现实。但是我跟他们讲了,我每次新闻发布会向大家发布的新闻并不仅仅是事故啊,我也发布了党和政府采取的一些措施,我也发布了在安全生产上的一些好的做法好的典型经验呢,你们为什么不报道呢? 为什么就只报道那个事故呢?
(2006-01-15 17:41:48)
[黄毅]:
在这方面的报道上,我们衷心希望各类媒体本着实事求是、客观的态度,做一些深层次的报道,同时要发挥舆论引导的作用、舆论监督的作用,确实这里面大有文章可作。我们始终是对媒体非常友善的态度,我们积极支持配合各类媒体安全生产报道的活动,但是我们也希望媒体今后在实际工作当中更好地对于我们的工作给予支持,给予配合,同时也给予理解。另外,在此也对媒体记者朋友们表示感谢。
(2006-01-15 17:43:23)
[新加坡联合早报记者]:
我想向黄司长请教一个问题,我不大理解的,发生一些特大的一次死三十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的时候,中国政府有没有考虑过对于直接责任人采取追究刑事责任?因为某些程度上,这些人可以说是犯了误杀罪,包括里面涉及的可能官煤勾结的这些人的刑事责任,如果只是做一些行政处分,或者把它当成行政上的失误,是不是不能很充分地体现珍惜人命的观点?尤其是我们很直接地看到,这些矿难里通常死亡的都是弱势群体,直接责任人只接受一些行政责任,让外界会感觉到不是很公平,正义没有得到伸张。
(2006-01-15 17:44:18)
[黄毅]:
你谈到的确实是很多人反映的问题,而且也是我们所关注的问题。对生产安全事故当中的直接责任人,目前也并非是只追究它的行政责任,很多也被移送到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包括前一段时间公开处理的六起重大事故,其中有90多人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刑事责任的追究。
当然,我们也听到一些反映,就是说目前我们的刑法134条、135条,包括第131条到139条当中其他的一些涉及安全生产的刑事责任追究的量刑比较轻。最多是到7年,3年以上7年以下,能不能通过修改刑法进一步加大对事故直接责任人的刑事处罚,这一点在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当中也作为一个问题提了出来,而且也引起了人大常委会的关注。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也正在组织对刑法134条、135条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条文进行修订,有这样的想法,而且我们也配合进行了这方面的调研,提出了我们的意见。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也正在着手对刑法134条、135条进行司法解释,在前天下午还专门邀请有关的刑法专家进行论证。我想很快就会对关于安全生产条文的司法解释出台实施,同时对于刑法有关条文的修订工作也会进一步加快进度,这样就进一步为事故的查处,特别是对于制裁安全生产领域当中各种违法现象提供法律依据。
(2006-01-15 17:45:37)
[国际新闻社记者]:
请问黄司长两个问题。第一,作为主管部门,对有安全隐患的行业或者企业,将以什么样的态度去对待这种现象?不久的未来,将会采取什么样最有效的解决方法,给党和国家、百姓一个最满意的答案。对于2006年安全事故发生的数量,你们有信心设定一个量化指标吗?超出量化指标,主管领导自身将采取什么样的措施面对广大人民?第二,据了解,东风煤矿在出事前不久还是一个先进的、受表彰的单位,作为主管部门,你们当时表彰时想到会出问题吗?另外,今年春节,李毅中局长会在北京过春节吗?
还有,春运开始了,人们往往关注的是铁路、长途汽车等,而公共交通监管是否也应该引起重视?的确,北京的公共交通行业管理不敢恭维,比如322等在国贸大车站连续几个月的混乱,针对这种现象,下一步监管部门将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改善目前这种局面?谢谢。
(2006-01-15 17:48:16)
[黄毅]:
我从后面开始回答。涉及到道路交通安全的问题,它的直接主管部门是公安部和交通部,我们安全监管部门作为一个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只能是积极支持这两个部门在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方面采取的一些措施。包括在春运开始之后,他们所采取的有关治理超载超限超员方面的措施。而且我们也相信,对于春运过程当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这些主管部门会认真地加以解决,确保这次春运能够安全,使每一个出外旅行或者回家探亲的同志都能够平安抵达。
谈到李毅中局长春节能不能在北京过,这是他个人的问题,春节放假是法定的节日,他在哪儿过是他个人的人身自由,所以我也不好直接问他。
(2006-01-15 17:51:03)
[国际新闻社记者]:
李毅中局长好象是哪里有事跑哪里,如果今年春节不出事,就能在北京过节了。
(2006-01-15 17:52:30)
[黄毅]:
我是希望李毅中局长能够非常轻松地安排假日。当然李毅中局长是非常负责任的人,对于今年春节会不会发生事故,他心里也没底,我心里也没底,不管春节在哪里过,我想他脑中安全生产这根弦是绷的很紧的。所以,我倒希望李局长能够利用这七天假日好好放松一下,因为他太辛苦了。我想,这也是你的意愿。
(2006-01-15 17:53:07)
[黄毅]:
具体到你提的东风煤矿,在事故发生前仍然受到表彰,那不是我们表彰的,我们部门没有搞过这方面的评比表彰。而且他确实发生了事故,我们有规定,不管你受过什么样的表彰,得到什么样的称号,我们都会严肃认真地进行查处。
前面提到量化标准,有,而且很快就要以国务院安委会的名义,向各省市自治区下达2006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到时候我们会及时向媒体披露。
(2006-01-15 17:53:47)
[记者]:
超出指标怎样?
(2006-01-15 17:54:23)
[黄毅]:
我们正是想通过今年的努力,把这些指标纳入地方政绩考核的指标体系里去,从而建立一种激励约束机制。而且现在有的地方实行了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制度,没有完成指标的不许提拔、不许奖励、不许晋升,把安全生产与职务的晋升,与你各种待遇挂起钩来,我们积极地推动这件事,也希望媒体配合我们搞好这方面的宣传。
(2006-01-15 17:54:50)
[季小军]:
插一个下面的朋友给我的一个纸条,他刚才提到了,李毅中局长很忙,黄司长也很忙,国家安监总局也非常辛苦,那地方的安监部门起到什么样的作用?据了解,有些地方的安监机构不是很完整,尤其在西部非常普遍。
(2006-01-15 17:55:43)
[黄毅]:
刚才我谈到了,通过这两年的推动,确实对建立安全生产的机构各地越来越重视,现在有94%的地市,85%的县都有了安全生产的监管机构。从事安全生产的专业人员有150万人。现在确实也存在着一些地方安全监管机构职能不清,力量不足,而且执法能力不强的问题。所以依然需要继续加强这方面的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的监管体系,这方面的工作还有很多,还需要继续去做。
(2006-01-15 17:56:20)
[成都商报驻北京记者]:
很多小煤矿都是民营企业投资,小煤矿关闭过程当中,有没有考虑对他们进行赔偿的问题?
(2006-01-15 17:57:02)
[黄毅]:
考虑到了。而且对于小煤矿的整顿关闭,确实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目前我们所说的关闭那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和非法生产的小煤矿。去年年底我们统计了一下,各地报上来的数字是将近5200处,当然这些矿井目前正在实施关闭过程之中,需要炸毁井筒,拆除设备,吊销各种执照,遣散人员。但是对于那些合法生产的小煤矿,我们历来是采取政策扶持的态度,允许他们依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但是,在有些地方开始提出了一个办矿的标准,就是说,你达不到这个标准,即使是合法生产的,也在关闭之列,这是从调整结构、提高办矿的规模水平角度来考虑的。如果这一层小煤矿,在产业政策规定之内要关闭的,当然政府应该给予适当的补偿,使那些合法生产的企业主不会受到太大的损失。据我们所知,像广东,出了透水事故以后,基本上对全省的煤矿都要进行关闭,当然对这个过程当中,对那些合法生产的制定了一些必要的政策,给予一定的补偿,同时对从业人员,政府也采取了一定的措施给予安置。我想,这些都是符合政策的。而且下一步,在关掉那些非法的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之后,对现有的小煤矿,将来也会通过适当的方式,比如说通过国有大矿进行收购、兼并,通过合法小煤矿之间的重组、改造、联合、提高,进一步扩大规模,提高集约化水平,从而提高它的安全保证能力。当然在这个过程当中,也会有一些确实是合法生产,但是没有达到当地所规定的办矿标准,也可能会予以关闭。我想,这些政策除了各地从实际出发进行研究制定之外,作为我们安监部门也会进一步研究这方面的政策,从而保证小煤矿的整顿、联合、提高。
(2006-01-15 17:57:19)
[季小军]:
我这里有一个现场记者朋友的问题,他说有点困惑,他和他的同事采访安全事故当中,比如说矿难也好,还有其他灾难当中,经常遇到一个困惑的问题,经常采访正在进行的时候被召回,所做的报道不能发表,他想问一下,哪个部门行使召回记者的权利?是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吗?还是哪个部门?
(2006-01-15 17:59:54)
[黄毅]:
据我所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从没有召回现场采访的记者,第一我们没有这个权利,指挥记者干什么。第二,我们也没有这样的必要。恰恰每次重大事故发生之后,我们都会在第一时间通知中央电视台、新华社,如果他们的记者愿意随同事故调查组一同到事故现场,我们是提供各种方便。所以对于记者到现场采访,我们是积极支持的。这位网友提到的这种事情,起码在安监总局没有发生过,起码作为新闻发言人,我没有做过。
(2006-01-15 18:00:21)
[科学生活报安全时空记者]:
关于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的问题,这是安全生产条件的一个门槛,但我也听说有的地方就花三十万、五十万能够买到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知道这是否与政府的把关不严有关?请黄司长回答一下。
(2006-01-15 18:00:33)
[黄毅]:
建立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是国务院颁布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所确立的一项行政许可项目,也是为了从源头上加强安全生产的一项治本之策。这项法律制度实施以来,确实见到了很好的效果。而且这项工作我们依然在深入进行。而且我们提出,在2005年年底没有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都要予以关闭。已经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的,在2006年6月底之前,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也要予以关闭。除此之外,像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以及其他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办理期限,就是2005年年底,超过了这个年限,都要予以关闭。
当然你说的在一些地方是不是存在着你所说的这种情况,我也不可否认,也可能会有。但是我们的态度,就是这种现象完全是一种违法行为,我们发现一处就要严肃查处一处,而且我们也希望新闻媒体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发现这方面的情况及时举报,举报给总局也好,举报给当地的安监部门也好,而且按照举报奖励的办法,我们在查实举报的事情之后,会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奖励。所以,我们也非常希望在座的各位新闻界的朋友能够积极发挥作用。
(2006-01-15 18:00:45)
[季小军]:
由于时间关系,现场最后一个问题。
(2006-01-15 18:01:05)
[上海解放日报记者]:
我问个问题。现在有些地方的政府在非法开采的或者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执法不严,或者没有采取有力的措施加以制止。有一种说法,很重要的原因,除了官商勾结之外,还有是因为地方政府财政比较困难,因为煤矿是地方政府比较重要的财源,如果这些煤矿关闭以后,地方财政就没有了,当地政府财政就非常困难,这个问题不解决,要地方政府采取坚决的措施关闭那些不应该生产经营的矿井,恐怕是比较难的,你是不是同意这样一种观点?
(2006-01-15 18:01:14)
[黄毅]:
同意你的观点。确实,在一些地方存在着该关不关,该停不停的现象,确实存在着一些地方保护主义的问题,也就是我们说的一些重点产煤地、市、县、乡,有些负责同志不能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因而对贯彻落实有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生产的煤矿这件事情上,态度不坚决,工作不得力。但是我们的观点,发展地方经济,决不能以牺牲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作为代价,要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应该把经济的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状况不断得到改善,从业人员的生命健康得到保证的这种前提之下,去谋求发展的思路。所以,对于那些不能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安全生产关系,忽视安全生产,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地方政府的负责人,我们会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加以追究,同时我们也希望各类媒体加大这方面宣传的力度,真正促使各级政府确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真正把安全生产纳入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加以规划,加以实施,同时也尽快纳入到考核地方政府官员政绩的一项重要指标。
(2006-01-15 18:01:27)
[季小军]:
黄司长,刚才您向新闻媒体朋友提出了一些要求,现在很多记者朋友向您提了要求,国务院新闻办要求每个新闻发言人保持和媒体的密切联系,您是否愿意向某些部门的发言人学习,在这里公布您的办公室电话和手机号码?
(2006-01-15 18:01:44)
[黄毅]:
我想告诉各位朋友的是,在国务院部委里面,建立新闻发言人最早的,除了外交部、国家统计局,就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所以我作为首任的新闻发言人,在前年就已经把我的手机号码和办公室的号码公之于众,在网上加以披露。如果大家不注意了解掌握的话,可以给你。我的手机是13910967003,而且我不在办公室的时候,不在会场的时候,我的手机是开着的。
(2006-01-15 18:01:54)
[季小军]:
现在就不用打了,肯定关着呢。我们今天的论坛就要接近尾声了,在最后的时候,还是请黄司长,新年已经到来了,请黄司长对2006年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一个展望,也算是送上一些祝福。
(2006-01-15 18:02:09)
[黄毅]:
谋划2006年的安全工作,我们感觉到,既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同时也面临着许多有利的条件。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所提出的安全发展的理念和指导原则,进一步营造了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的氛围,国家出台一系列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也进一步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创造了很好的条件。我们通过这些年的宣传教育、舆论引导,也进一步强化了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另外通过我们各级安监部门、各有关部门的努力工作,也奠定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更重要的是,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期望值也越来越高,人的生命价值进一步得到了尊重和珍惜,所以我想,有这些有利的条件,我们进一步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艰苦努力,奋发工作,积极主动地做好我们自身的工作。我想在新的一年,全国安全生产的形势一定会有一个明显的好转,而且安全生产连着千家万户,事关每一个人的生命财产的安全,没有安全生产,就没有从业人员的安居立业,就没有家庭的安康幸福,也就没有社会的安定和谐。所以我们确定,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的主题是“安全发展,国泰民安”,我想这句话也是我们向全国人民的祝福,也是向在座的各位新闻界朋友的祝福,希望我们在2006年共同努力,真正实现安全发展,国泰民安,谢谢大家。
(2006-01-15 18:02:21)
[季小军]:
非常感谢黄司长,我们都知道有句俗话叫做天灾人祸,天灾我们没有办法改变,但是我们还是在努力设法预测,去避免天灾给我们带来的灾害。但是人祸呢?面对着由于人为的原因造成的一些灾难,我们更应该做一些什么。让我们关注安全,珍爱生命。好,今天的论坛马上就要结束了,在此我们还是要建议大家用热烈的掌声感谢黄毅司长以及台上各位嘉宾。我们也非常感谢参与今天讨论的所有媒体界的朋友们,给自己一点掌声。
(2006-01-15 18:02:35)
[季小军]:
谢谢,今天的讨论就结束了,但是我们的思维,我们未来的讨论还将会继续,我们将会在以后举办的“中华之声”论坛上,继续邀请各位,和北京华声记者俱乐部共同关注应该关注的一些话题。感谢各位,我们期待着下一次的华声论坛上相会。再见。
(2006-01-15 18: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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