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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商报讯据经济观察报报道,时间节点是2006年1月,这是一个对房地产税收调控加速的信号,并且,指向很明确。在1月8日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表示,将对8个行业的税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加强这些行业的税收立法工作,房地产业位列其中。
而就在此前的1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刚刚通过官方网站发出通知,从今年开始对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等地下建筑征收房地产税。
至此,业界对于今年房地产调控发展方向的三大预测之一——税收,已再无悬念。
国家税务总局内部人士表示,业界所有的推测与评论目前尚没有定论。但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房地产税的征收对象是“房地产的拥有者”。对开发商而言,拥有地块而没有修房,或房屋建成但尚未交易,均需交纳税款;对房屋的拥有者而言,将分批次为拥有的房屋交纳税款。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会“新房新办法,老房老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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