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力)通过设立虚假公司、订立虚假购销合同等手段,5名浙江农民狂骗448万元,制造了建国以来三峡重庆库区最大的合同诈骗案。
记者昨日获悉,重庆市二中院已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以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主犯徐京均、徐选顶、徐选奎有期徒刑15年、13年和6年,判处从犯林建兴有期徒刑4年,王尚文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开公司自任总经理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4月,徐京均、徐选顶共谋以签订机械购销合同、收取订货预付款等手段进行诈骗。
他们在深圳和万州分别成立了一家公司,先由深圳公司以合资生产铝塑复合板为诱饵,诱骗其他单位与其合资,然后与被诱骗的单位共同向在万州成立的公司购买铝塑复合板生产设备,在被诱骗单位向万州公司支付购买生产设备预付货款后将该款非法占有。
其间,徐京均、徐选顶先后邀约徐选奎、林建兴、王尚文等人参加。
同年7月,徐选顶等人以数万元的价格在深圳收购了一家公司,并将其更名为深圳市台力仕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台力仕公司)。徐选顶化名许立诚任该公司总经理,林建兴任副总经理。
两个月后,徐京均、徐选奎在万州登记注册重庆市万州区江东机电装备有限公司(下称万州机电公司)。徐选奎任该公司经理,徐京均、王尚文分任副经理。为顺利转移和支取诈骗款,徐京均等人随后又分别注册登记了重庆市汇丰隆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和重庆市嘉昌机电配件有限公司。
选定3家公司行骗
其后,深圳台力仕公司通过发合资邀请函等方式选定山东省阳信县兴阳塑料制品厂、河南省安阳市航天泵业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化工包装容器厂作为诈骗对象。
为打消对方的顾虑,徐选顶还煞有介事地先后派林建兴等人到上述3家单位考察,以核清被骗单位经济实力。“考察”后,徐选顶以深圳台力仕公司名义分别与上述3家单位签订合资合同,约定共同合资生产铝塑复合板,共同购买铝塑复合板生产设备;深圳台力仕公司按股份出资60%或70%,其他3家公司则按股份分别出资40%或30%。
1个月后,徐京均代表万州机电公司与昆明市东川化工容器厂法人代表郑州荣,签订总价款1140万元的涂装烤漆生产线等设备买卖合同。同年11月18日,郑州荣按约支付购买设备定金182万元至万州机电公司的账户上。
在随后的10天时间里,王尚文采用相同的手段分别骗取山东省阳信县兴阳塑料制品厂和安阳市航天泵业有限公司购买设备定金80万元和186万元。
狂吃定金448万元
至此,3家企业共向万州机电公司支付购买设备预付定金448万元。该款被徐京均、徐选奎等人通过提现或转账方式从万州机电公司账户上取走,随后被徐京均等5人瓜分。
案发后,徐京均等人向司法机关退交了部分赃款。另查明,徐选奎归案后向警方提供了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大线索,经查证属实。
1月13日,市二中院经审理后认为,徐京均等5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分工合作、虚假签订经济合同等手段,骗取他人购买设备的预付货款共计448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徐京均、徐选顶、徐选奎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林建兴、王尚文系从犯,遂作出以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