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1月16日讯近日,怀宁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成功破获了一起涉案金额达12万多元的经济合同诈骗案,犯罪嫌疑人李某被刑事拘留,货款悉数被追回,并退还给了受害人。
去年12月初,该大队接到内蒙古临河市彦某报案称,她于2005年11月26日送了一车价值121068元的葵花子到怀宁县金拱镇李某夫妇经营的食品厂,按供需双方约定要求货到付款,可李某夫妇收到货后却以种种借口拒不付款。
经查,李某夫妇利用经济合同诈骗他人财物,将应付彦某的货款私自处置,用于归还个人欠款,在对方约定的付款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货款。李某对自己的作案事实供认不讳,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曹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