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重庆法治建设迈出坚实一步!“开门立法”,市民为烟花爆竹“禁放”或“限放”争论;司法公正,616名贪官被判刑,4.3万件民商纠纷得以化解;重视监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出强大“声音”。
立法: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
“我市立法领域民主阳光很明媚!”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刘铭璋代表感叹道。 他至今记得参加《重庆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修订听证会时的情形。在听证会的争论声中,公民权益得到维护,部门利益受到限制。
“2005年,是我市质量立法的一年。”吴兴荃代表对报告中关于提高立法质量的内容印象深刻。去年,我市严格控制新制定法规的数量,逐步推进立法工作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
为提高立法质量,对关乎公民基本权利、社会涉及面广、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法规案,我市坚持“开门立法”,通过各种媒介公布草案文本,向政府部门、区县人大、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和广大市民征求意见。
立法“回头看”更是亮点纷呈,完成的“重庆市地方性法规评估研究”,在全国开创了对地方性法规进行系统评估的先河。
对2006年,吴兴荃代表信心十足。他说,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开听证、委托起草和社会招标的立法工作方式,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将为重庆带来一个更加合理高效的法制体系。
司法:“阳光雨露”洒遍山城
司法,是社会公正的最后防线。今年人代会上,不时听到对市高院、市检察院工作的称赞声。
“‘两院’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及时化解民商纠纷,有力维护了我市的社会稳定和改革发展。”李泉生代表对“两院”工作的评价是:可圈可点。
《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到,去年,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16.6万余件。解读这个数字,代表们发现,“解放碑袭警案”主犯施曰芳等一大批严重犯罪分子被判刑,李后蜀等616名腐败分子受到法律制裁,“西南证券”重组案等1.2万余起金融纠纷被化解,265件知识产权官司结案。
“更让人振奋的是,群众利益通过司法途径得到保护。”曾照芳代表列举了一系列数字:去年,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被害人挽回损失5400万余元;法院在依法审理国有、集体企业破产案件时,协助安置职工1.7万余人等。
不少代表对“两院”工作寄予了厚望,“两院”也分别承诺:2006年,将结合“十一五”规划中建设创新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依法惩治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及破坏森林、矿产、水利、土地等自然资源犯罪。
监督:多双眼睛紧盯“行动”
如今,人大、政协对司法机关唱响了“监督强音”。
艾万清代表是市一中院的一位人民监督员。审议“两院”工作报告时,他重点提到了监督,他说:“‘两院’自觉接受监督,对人大代表的建议、群众的反映,认真采纳、切实整改,并努力做好解释工作,效果不错。”
他做出这一评价是有根据的。去年,市检察院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其重大活动,办结回复23件市人大代表书面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交办案件、市政协委员提案,代表、委员的满意率为95.7%。各级法院在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时,上门沟通、耐心解释,基本做到了“件件满意”。
“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也促进了我市的司法公正。”徐仲伟代表说,去年检察机关共提出民事、行政抗诉178件,并有效避免了“关系案”、“人情案”的发生。
展望2006年,代表、委员们都相信,这将是他们发出监督“更强音”的一年。
记者 张雪峰
来源: 华龙网 2006-01-16 07: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