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太婆瘫在小柴房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 胡勇谋实习生刘青青)前天,一夜之间,69岁的向美枝瘫痪了。昨日一早,记者来到她的床前,这是一间不到6平方米的小柴房,门窗紧闭,还是能感觉到屋外的冷风。 话没说几句,向婆婆已是满脸泪痕,“我被他赶出家门已经一年多了!”向婆婆说的“他”,指的是自己的养子黄钢,但是她不承认黄钢是她的养子,黄钢也不承认她这个后妈。因为养父黄弘昌死后留下的一套房产,他与向婆婆之间已打了3个年头的官司了。记者找到黄钢,他说:“房子是我的。她犯了重婚罪,就应该回到黄陂乡下自己的儿子那里去。”
爹爹死了房子的主人却多了
事情并不复杂。据法院的调查和多名街坊的说法,黄弘昌夫妇生前系青山区某单位职工,一生无子女。黄钢自幼随其生活,但未办收养手续。1990年前后,单位分配黄家位于楠姆社区的住房一套。黄弘昌前妻去世后,1998年3月,经人介绍,家住黄陂区的向美枝进城照顾大自己18岁的黄弘昌,向自称丧偶,一个月后两人领了结婚证,不久,黄弘昌立下遗嘱称房产由向继承。2003年2月,黄弘昌去世,同年10月,向婆婆将房产过户到了自己名下后,要求黄钢一家3口搬走,但黄钢认为该走的应该是向婆婆。2003年12月24日,向告上青山区法院,要求黄钢腾退房屋。黄钢不甘心。很快,他发现“后妈”在黄陂乡下的丈夫谭信忠仍健在,双方并没离婚,且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小孙女。遂于2004年7月将向婆婆告上法庭。向婆婆称已于1997年与谭私下离婚,并拿出一份离婚“协议书”:“由于我长期患病,夫妻不能一起生活,向提出离婚,我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向今后与任何人结婚,我保证不干涉。”向美枝认为,这就是她的“离婚证”。而按我国法律,这样的“离婚证”显然无效。青山区法院一审认定向美枝重婚,因其年岁大,免予处罚。向不服上诉后,被维持原判,至今仍在申诉中。
官司无结果,双方天天吵
黄钢告向婆婆重婚的官司虽然胜诉了,但房产案子,青山法院一审认定房子是向美枝的,黄钢应该搬走。黄不服上诉后被裁定发回重审。黄钢认为自己是养子,也有继承权,且向婆婆是重婚罪,她重婚的动机就是为了得到房产,另外,该遗嘱多处有疑点,应属无效,申请公证处、房产局将遗嘱、房产证撤销,青山法院认为这是影响该案判决的关键证据,裁定该案中止审理。官司暂无结果,双方却几乎天天吵架。向婆婆无家可归,只好在外靠捡垃圾为生。记者问:“向婆婆能回家过年吗?”正在忙着做早饭的黄钢说:“等着法院的判决吧,法院怎么判,就是怎么样。”向婆婆说:“我没有尽养孩子的义务,乡下的孩子自己都难保,我不会回黄陂的。这房子是我的啊。”据悉,向婆婆现在完全靠街坊照顾(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