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5日讯因自己报销的发票没有顺利签字,运城市稷山县公安局副局长竟然举刀要砍局长,幸好被人发现并及时阻拦,流血事件才没有发生。
1月10日晚7时许,时任稷山县公安局副局长的宁波找到局长贾某,要求在一张修车发票上签字报销。 贾看到发票上没有当事人及分管领导签字,便提醒宁先让分管领导签字。孰料宁摔门离去,几分钟后便举着一把砍刀冲进贾的办公室要砍贾,其他人发现情况不妙强行夺下砍刀。宁波所持砍刀长30厘米,刀刃锋利,刃口上有规则锯齿。据公安人员称,这是一种警方严管的非法刀具。
今年48岁的宁波,曾任稷山县某乡副乡长,1994年进入县公安局工作,先后任稷山县公安局工会主席、纪检书记、副局长等职。宁波虽然进入公安队伍已有十多年,至今并未授衔,是运城市公安系统县级干部班子中唯一不是警察身份的局领导。
目前,此事已引起当地党委及政府关注,案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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