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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1月16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从1月15日起,国家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正式启动了对台资企业贷款工作,并与宏仁集团、东莞富华鞋业有限公司以及新高电子(中山)有限公司签订贷款意向。据了解,这是大陆第一次向台资企业贷款。
报道说,根据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公布的《台资企业贷款操作指引》,凡是台商在粤注册的合作经营企业、合资经营企业、独资经营企业,或者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台商投资区以及经国务院有关部委批准的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海峡两岸科技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都可以申请贷款。
贷款领域涉及能源、交通、电子、原材料、农业等产业项目和园区建设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有利于促进广东省东西两翼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项目等。台资企业可以采取直接贷款、利用台资企业所在地政府建立的贷款平台贷款、利用所在地担保机构建立的贷款平台贷款,或者是广东省台办和开发银行认可的其它模式进行贷款。
据了解,国家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对台资企业贷款,主要是看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利息按照五年期的长期利率计算,比以往台资企业向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要低,而且商业银行贷款都是短期的,不利于企业的资金周转。
作为首批签订意向书的宏仁集团董事长王文洋表示,可以在大陆发展是台商的幸运。除了少数在台湾有大事业的企业外,大部分台商在大陆都是从小做起,发展多年,如今正是需要资金整合升级的时候,没有银行的支持,企业无法巩固多年的基础。
王文洋认为,台商的发展及台湾的经济越来越依赖大陆。这次大陆向台资企业推行贷款暂行办法,使很多台资企业得到整合的力量,在设备更新、投资新项目、建立研发力量和市场营销等方面帮助很大,可以帮助企业制订在大陆的长期发展计划,一直发展下去。台商在大陆的发展也将繁荣台湾本土人民的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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