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16日电据新华网援引沈阳日报报道,1月14日,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十五”末期,全市职工平均工资达到1.5万元,是“九五”末期的2.14倍,年均递增16.5%。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介绍,“十五”期间,我市适应新时期要求的企业工资分配体制基本确立,职工收入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
“十一五”期间,我市将在企业自主分配主体地位进一步确立的基础上,建立市场化的工资决定机制,完善企业工资收入宏观调控体系,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扩大中等收入者队伍,实现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形成良好的分配秩序和合理的分配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