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日报1月16日讯近年来,由于城镇建设和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不少土地被征用,致使一部分农民失去土地。为此,各级政府都采取了一些措施,使他们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但如何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问题,仍然是社会关注的热点。 去年初,市政协汪海荣委员提交的一份《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长效机制的建议》的提案,作为2005年市政协重点提案,引起了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安排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马塘、鸠江两区及三县政府承办落实。
为了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问题,市政府于2004年9月制定出台了《芜湖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试行办法》,各县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相应机构,配备人员进行相关培训,组织人员对1990年以来的被征地农民进行登记造册和审核发证工作,建立一系列台账,做好了档案的建立和管理等基础工作。据初步统计,全市被征地农民共有6.4万多人。截至2004年12月底,市区符合领取生活补贴条件的被征地农民1.3万人,2005年1月实际发放1.3万人,其中,马塘、鸠江两区1.13万人已通过银行实行社会化发放;镜湖、新芜两区0.17万人,由村办公司发放。
目前,根据我市《试行办法》实施的生活补贴主要是保障失地农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而对于大多数青、中、壮年农民来说,其长远生计仍需要通过就业和创业来加以保障。为此,我市对适龄被征地农民进行技能和创业培训,并在政策上将被征地农民视同国企下岗人员给予扶持,在税费减免、小额贷款、岗位和社保补贴等方面进行社会援助,鼓励他们就业再就业,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使失地农民依靠自己双手开创一片新天地。
在组织开展对被征地农民技能培训中,依靠“阳光工程”抓好基础性培训,在权益维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指导、就业观念等方面进行普及训练,并通过考核发《培训证书》,为失地农民进城就业做好准备。此外,各县区积极采取措施,针对各自特点,组织培训。繁昌县利用技工学校、职业学校、成人教育、社会培训机构等资源,按以奖代补、发放培训券、购买培训成果等方式开展全方位的培训,并按照“上岗者交费、企业帮助、政府补贴”的方式解决培训经费。同时,采取“企业定向”方式进行技能培训,组织用人单位定向招聘,提高失地农民的就业成功率。新芜、镜湖两区的街道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机构联合社区开展培训工作。南陵县在普通中学设置不同的专业进行农民工培训。芜湖县举办工业园区用工大型招聘会,吸纳失地农民进园区就业。
我市还积极探索失地农民的医疗保障工作,繁昌县和马塘区制定了失地农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实行“个人自愿、集体资助、政府扶持”的原则,为失地农民医疗提供保障。目前,这一工作已在部分乡镇逐步推开。
经过政府部门的努力,部分失地农民已转向其他行业重新就业,绝大部分失地农民已领取了生活补贴。但失地农民保障工作是一项复杂而具体的系统工程,还需要继续加大力度,做细做好。据了解,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正进一步加强对县、区指导和监督,力争尽快出台就业、培训、医疗等相关配套政策,列入计划的有: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统筹基金,逐步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机制;出台就业扶持政策、拓宽失地农民就业渠道;强化失地人员技能培训,加快失地人员就业步伐;从政策和制度上保证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养老等各项社会保险。最终逐步实现失地农民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障制度相衔接。
编后《聚焦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专稿》系列报道到今日结束。今后,我们将继续关注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及其办理情况。(汪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