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日报1月16日讯为充分发挥职工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的效用,减少公积金贷款职工每月去银行交款的麻烦,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目前在全省首次推出了“职工委托按月划转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职工委托按月划转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是指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委托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依据委托人上月实际还贷款额,按月从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划转资金到还贷储蓄账户上,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一种住房公积金委托业务。 委托划转还贷工作,是公积金管理推出的一项方便职工的服务工作,在我省属首次试行。
为使这项工作做深做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了近一年的准备工作,设计了市住房公积金委托划转还贷方案。包括暂行规定、委托协议、工作流程、配套软件管理系统等。该方案的基本思路是,职工自愿申请,以借款人上月实际归还贷款额为基数,下月从本人(或其配偶)公积金账户划转到还贷储蓄存折中。日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全市选择了部分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进行抽样试行,可望在今年二季度正式在全市推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