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规范药品购销行为”、“加强民营医院管理”、“规范医疗收费”。在昨天开幕的省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百姓看病难、看病贵依然是政协委员关注的热门话题。在目前已提交大会的提案中,关系就医用药的提案占了相当一部分,而话题也涉及生产、流通、宣传等各个环节。 委员们为此给“看病贵”开出了一堆药方:建议全省市、县的医院推行“通用检查单”、向病员出具“自费药品认可单”、给每个医院安一个收费的“黑匣子”……
011号:医药代表要持证上岗
“药品费用昂贵已成为老百姓反映的社会热点问题,大家通常对企业生产、药品定价、广告宣传、医疗机构的监督等方面关注较多,而对医药代表在流通环节所起的作用关注较少。”陈建国委员在提交大会的011号提案中提到,数量庞大的医药代表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他们“不惜采用不正当的促销行为最大限度地销售自己代理的产品,其违规行为在腐蚀了医生、增加了病人经济负担的同时,更损害了病人的健康”。陈建国建议,省药监局和省卫生厅等管理部门联合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制订出台有关医药代表的管理办法,使医药代表这支队伍有人负责管理。实行医药代表准入制,持证上岗,且需具备一定的学历和医药专业知识,起到医院和生产企业间的桥梁作用。实行医药代表培训注册制度,进行政策、法律、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的培训,优胜劣汰。对医药产品实行备案制度,进入市场的产品,必须经药品监督管理和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优先选择生产规模大、信誉好和药品质量有保证的产品。
100号:限制医院之间“设备竞赛”
“尽管爆出‘天价’医疗账单事件的医院只有两家,但一些大型公立医院浑水摸鱼乱收费已非个别现象。”从哈尔滨和深圳两市连续爆出的天价住院费事件说起,李君超委员针对目前全省200多家公立甲级医院提出,建立院长问责制度,建议对乱收费问题严重的医院院长进行责任追究。李君超委员认为,大型公立医院之所以存在乱收费现象,其根源是医患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他建议,医院应该被强制要求公开医疗信息、透明记费账单。医疗管理部门要动真格,限制各医疗机构之间在医疗检查设备上的“设备竞赛”,禁止“过度医疗”。李君超委员说,目前,大小医院争相进口最先进的设备,设备越先进、收费越高、利润相应越大,从而导致医生非理性开单检查,使患者不该查的查了,应该简单查的复杂化了。
119号:医疗机构不得采购非中标药品
无证行医大发不义之财,据悉,民营医院和个体诊所的收费已比正规大医院高出1至3倍……如何规范民营个体医疗市场?省民革提交大会的119号提案指出,无证行医在许多国家被视为严重违法犯罪行为,而我国目前尚无制裁无证行医的法律,卫生执法部门除了取缔和没收行医场所、药品和器械,并处一定罚金外,对其本人却无可奈何。因此,要消灭非法无证行医,首先必须立法,以法治医。提案同时建议,要明文规定国有医疗机构只能使用中标药品,不得采购非中标药品。在此基础上,应要求民营医院、个体诊所、药店只能使用或销售中标药品,不得采购非中标药品,若有发现使用或销售非中标药品,以假药依法加倍论处。在确保百姓得到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的条件下,要制订统一收费标准,并公之于众。
166号:给医院安上收费的“黑匣子”
针对看病贵,省民建提交的166号提案开出多道“药方”。一、对患者区别对待:对基本的劳动者和基本的医疗项目,政府要加大投入,医疗费用逐步实现社会福利化;对患有重大疾病的患者,医疗费用可实行个人负担、社会救助和市场化有机地结合;对有较高医疗要求的高收入人群,医疗费用则要市场化。二、对常见病、多发病推行“按病种收费”。据悉,镇江市2000年尝试按病种收费至今,已从起初的20个外科病种扩大到87个,而三级医院出院均次费用,只有全省三级医院平均水平的70%。三、用标准的收费软件控制基本的收费项目。各地物价监督机构应会同卫生、医保结算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行业标准,依医院的不同级别分别制订统一的收费软件,给每所医院加上收费的“黑匣子”,打破现在各个医院自行其是的收费软件。四、对自费药品实行“病员事先认可制”。医院的咨询服务台要主动向患者提供治疗某种疾病可供选择的常规药或自费药品指导,医生开具药方时,对自费药品要事先告知患者认可,医保结算时,应出具病员的“自费药品认可单”,否则,不合理的自费药品由医院承担。
207号:医疗机构推行“通用检查单”
医院实行“开单提成”,将医生的奖金与检查、化验、放射等辅助治疗设施直接挂钩,不仅给医院带来财源滚滚,还降低了医院的“药占比”,医院可谓名利双收。但医院之间不认对方的检查单,造成重复检查,却严重增加了患者的经济负担。对此,何小元等两位委员在提案中建议,我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安全技术监督局等应通过严格考核和资质认证,认定检验报告可通用的医院和检查项目,并予以公布,从而有效减少病人的不必要的重复检查费用。南京日报记者 沈文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