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文新军)1月9日上午,我市农民党员法律宣传服务大行动启动大会在秀峰区甲山街道办事处东莲村委会举行。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司法行政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切实把这次活动办实、办好、办出成效来。
在广大农民党员中开展法律宣传服务大行动活动,是自治区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司法厅作出的重要决策,也是深入开展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和有效载体,对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有利于推动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面进步。
会议要求,在开展农民党员法律宣传服务大行动活动中,要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农民党员进行一次集中法制培训。要以乡镇为单位,组织一次村级调解委员会中的农民党员进行一次调解技能培训,提高党员对农村矛盾纠纷的调解知识和技能,发挥党员在农村各种纠纷中的调解作用,为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要在每个自然村(屯)建立一户以上的党员学法中心户,有刑释解教人员的村(屯),要组织党员为刑释解教人员提供帮助教育。要结合农村普法教育的“十个一”系列活动,开展一次送法下乡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对全体农民党员的法律宣传教育,大力提高农民党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农民党员参与民主管理村级事务的能力,带领广大农民党员积极参与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为构建和谐桂林,建设平安桂林,推动依法治市进程打下坚实基础。
据了解,我市这次农民党员法律宣传服务大行动将于2月中旬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