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全省卫生工作会议开幕,透露一串信息:有条件的医院要试行“单病种费用控制”;探索设立慈善医院、平价病房、平价门诊;公立医院“特需服务”病床比例禁超10%
本报今晨10时30分消息记者廖怀凌、通讯员粤卫信报道:广东省卫生厅厅长姚志彬在今天上午召开的全省卫生工作会议上明确,广东城市医改的主要方向是:探索设立慈善医院、平价病房、平价门诊,为城乡低保人群和低收入人群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清理和规范公立医院的“特需医疗服务”,病床数控制在总床位数10%以内;防止大型医院追求超规模、大集团的倾向,“十一五”期间严格控制新建、扩建大型公立医院。 副省长雷于蓝出席会议。
今后卫生投入增幅不低于财政支出增幅
据介绍,“十五”期间,广东卫生事业取得长足发展,2004年居民期望寿命74.8岁(全国为71.4岁),婴儿死亡率8.8‰(全国为21.5‰),孕产妇死亡率20.7/10万(全国为48.3/10万)。姚志彬总结广东卫生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时指出,全省卫生事业的整体发展水平滞后于经济发展,卫生事业投入总量不足,财政投入的保障机制不完善。2001-2004年全省卫生事业费仅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2.77%,卫生总费用中政府投入只占17%(其余83%为个人和集体投入)。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基础设施落后,约有三分之一的乡镇卫生院面临生存危机。公立医疗机构因缺乏稳定的财政经费保障,公益性淡化。一些医疗机构趋利行为严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加剧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姚志彬说,“十一五”期间,广东要加大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落实中央关于“对卫生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的要求,增长部分主要用于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城乡区域卫生协调发展,卫生公平性明显改善;重大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精神病得到有效防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覆盖农业人口。
医疗服务今年调价试点单病种费用控制
据悉,去年省卫生厅与省物价局举行了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听证会,有关方案正报省政府审批。会议透露,今年,卫生厅将在全省范围实施新的方案,主要是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和收费行为,降低大型检查项目和一次性医用材料价格,提高部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和传统中医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为加强价格管理,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要实行单病种费用控制试点,实行单病种最低收费。合理调整医务人员收入水平。继续实施和完善医药费用“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医药费用公示等制度,遏制费用不合理增长。
农村住院封顶线应达到6000元以上
“十五”期间,全省基本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至2005年,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业人口2546万人,覆盖率为50.5%(2000年为20.5%)。今年起,省财政对东西两翼地区和粤北山区农村合作医疗的扶持资金,由每人每年10元增至25元,要求市、县两级财政扶持资金要达到每人每年15元以上,总筹资标准达到50元以上。姚志彬要求,各地要积极落实财政预算,把这项民心工程推向深入,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封顶线应达到6000元以上。有条件的地方,可将部分门诊费用列入合作医疗补偿范围。
公立医院改制重组鼓励社会资源参与
今年广东将大力发展民营医疗机构,将民营医院发展纳入医疗卫生事业总体发展规划。卫生厅鼓励举办有一定规模、起点高、层次高、质量好的综合医院。鼓励在流动人口聚居地、医疗资源相对缺乏的区域举办民营医院。鼓励社会资源参与部分公立医院的改制和重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会议要求,对民营医院给予公平待遇,在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执业标准、诊疗科目设置、医疗机构评审、人员职称评定、晋升和奖惩、科研课题立项与成果评审、纳入医疗急救网络等方面与公立医院同等对待。(晓航/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