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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月16日电 (记者毛晓梅、张旭东)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良好的信用记录对个人最大的好处就是为个人积累信誉财富。
中国人民银行16日宣布,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于2006年1月正式运行。 这标志着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建设迈出了重要一步。
央行征信中心负责人说,现代社会中个人应尽可能早些建立自己的信用记录。不从银行借钱并不等于信用就好。没有历史信用记录,银行就失去了一个判断个人信用状况的便捷方法。
所谓征信是指专业化的信用信息服务,为了更方便服务,通过第三方机构将每个人的信用信息集中起来,在需要的时候供个人和信贷等机构使用。
对一个人来说,如果信用报告反映他是一个按时还款、认真履约的人,银行肯定喜欢,不但能提供贷款、信用卡等信贷服务,还可能在金额、利率上给予优惠。
如果信用报告中记载的这个人,曾经借钱不还,银行在贷款时就要慎重对待,并极有可能让其提供抵押、担保,降低贷款额度,或提高贷款利率,甚至会拒绝贷款。
针对普遍存在的“个人征信系统是搞黑名单”、“信用污点会跟人一辈子”之类的错误理解,央行征信中心负责人作了明确解释和澄清。
个人征信系统只是如实客观地记录个人原始的信用信息,不加任何主观判断,有助于个人获得更公平的信贷机会。此外,一次失信可能会在一段时间内对个人产生一些影响,但所谓的“信用污点”绝对不会跟人一辈子。在国外,一般的负面记录保存7年,我国也将尽快出台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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