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昨日从银川市卫生局获悉,市政府常委会讨论通过了新的《银川市城市贫困人群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定于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增加200万救助资金,为三区低保人口提供住院救助服务。
只要低保人口的住院费用超过300元,就可以申请住院救助。住院费用在301~3000元,政府支付40%%,自付60%;住院费用在3001~6000元,政府支付35%%,自付65%;住院费用在6000元以上,政府支付30%%,自付70%%,最高救助金额为3000元。每个低保人口每年只能申请一次住院救助,对重大疾病、65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三无”人员(无固定收入、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等将设立专款,实施二轮住院救助,解决特困特需问题。
住院救助由社区卫生机构首诊,经诊断确需住院者,社区全科医生开据住院证和双向转诊单,病人通过绿色通道由社区直接转往医院接受住院治疗;住院的恢复期病人再由医院下转回社区卫生机构进行康复治疗。住院救助定点医院为自治区人民医院、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银川市第二人民医院、银川市第三人民医院。
为了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住院救助采取先进的按病种付费方式,以阑尾炎为例,该病种平均住院费用为2963元,经成本测算,核定费用为1600元,促使医疗机构和医生主动控制成本,选择最佳治疗方案,缩短平均住院天数,确保医疗救助资金使用的最大效益。
新《方案》不仅对住院病人进行救助,还推出了全新的救助模式,依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平台关口前移,把门诊诊疗、母子保健、家庭健康管理、慢性病管理作为重要救助内容,防病于未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