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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在工地打工的小刚(化名)本想搭乘到工地运送货物的顺风车回家,不料途中被甩出车厢而受伤。他将驾驶员告到法院,结果反被判承担40%的责任。这一下,着实让小刚知道了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
去年5月11日,刘某驾驶自己的货车前往工地运送货物。 在该工地做工的小刚卸下货物后,便坐在货厢内搭乘货车离开工地。途中,小刚不幸从车厢甩出摔在公路上致伤。刘某在未报案和保护现场的情况下当即驾车将小刚送往医院救治。
同年6月3日,当地交通管理部门以“当事人在现场已经撤除后,才报案要求处理,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为由,未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告知当事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于是,小刚一纸诉状,将刘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自己因此受到的损失5.3万余元。
北碚法院1月13日审理后认为,刘某驾车送完货物后,对小刚要求搭乘货车未加以制止,造成小刚从货车的车箱里甩出致伤;小刚明知货车货厢不应载人,仍坐在车厢内,以至造成事故发生,应该承担40%的责任。见习记者王光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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