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重庆库区合同诈骗“第一案”宣判,5犯领刑
通过设立虚假公司、订立虚假购销合同等手段,几个浙江籍农民狂骗400多万元,制造了三峡重庆库区合同诈骗“第一案”。昨日,记者获悉,重庆市二中院已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以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主犯徐京均、徐选顶、徐选奎有期徒刑15年、13年和6年,判处从犯林建兴有期徒刑4年,王尚文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密谋开公司搞诈骗
2004年4月,徐京均、徐选顶共谋以签订机械购销合同、收取订货预付款等手段进行诈骗:即在深圳和万州分别成立一家公司,先由深圳公司以合资生产铝塑复合板为诱饵,诱骗其他单位与其合资,然后与被诱骗的单位共同向在万州成立的公司购买铝塑复合板生产设备,在被诱骗单位向万州公司支付购买生产设备预付货款后将该款非法占有。为此,徐京均、徐选顶先后邀约徐选奎、林建兴、王尚文等人参与诈骗。
同年7月,徐选顶等人以数万元的价格在深圳收购了一家公司,并将其更名为深圳市台力仕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台力仕公司)。徐选顶化名许立诚任该公司总经理,林建兴任副总经理。两个月后,徐京均、徐选奎在重庆万州登记注册重庆市万州区江东机电装备有限公司(下称万州机电公司)。徐选奎任该公司经理,徐京均、王尚文分任副经理。为顺利转移和支取诈骗款,徐京均等人随后又分别注册登记了重庆市汇丰隆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和重庆市嘉昌机电配件有限公司。
选定3家公司行骗
此后,深圳台力仕公司通过发“合资邀请函”等方式选定山东省阳信县兴阳塑料制品厂、河南省安阳市航天泵业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化工包装容器厂作为诈骗对象。徐选顶以深圳台力仕公司名义分别与上述3家单位签订合资合同,约定合资生产铝塑复合板,共同购买铝塑复合板生产设备;深圳台力仕公司按股份出资60%或70%,其他3家公司则按股份分别出资40%或30%。
1个月后,徐京均代表万州机电公司与昆明市东川化工包装容器厂法人代表郑州荣,签订了总价款1140万元的设备买卖合同。同年11月18日,郑州荣按约支付购买设备定金182万元至万州机电公司的账户上。在随后的10天里,王尚文采用相同的手段分别骗取山东省阳信县兴阳塑料制品厂和安阳市航天泵业有限公司购买设备定金80万元和186万元。
瓜分定金448万元
至此,山东、河南、云南3家企业共向万州机电公司支付购买设备预付定金448万元。该款被徐京均、徐选奎等人通过提现或转账方式从万州机电公司账户上取走,随后即被徐京均等5人瓜分。案发后,徐京均等人向司法机关退交了部分赃款。
今年1月13日,重庆市二中院经审理后认为,徐京均等5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分工合作、签订虚假经济合同等手段,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购买设备的预付货款共计448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均构成合同诈骗罪。
记者徐建实习生程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