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张先生问:我是一家技术型企业的管理人员。我们公司经常有新技术开发成果完成,因此常有同行竞争企业通过高额回报等方式来挖技术人员,相关的一些关键技术也随之被带走。有时候公司前期的大量投入还没有收回,竞争企业就已经在生产同样的产品,给公司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 有没有什么比较好的办法可以让新技术成果不被带走,或是对技术人员进行一定的约束?
商报律师团坐镇律师陈小良答: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作为劳动者的技术人员有选择劳动的权力,所以不能通过强制的手段来限制人员的流动。但公司跟技术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通过签订保密合同等手段来约束其非正常流动,同时防止新技术成果的非正常外流。公司也可以对新开发完成的技术成果进行专利申请,以获得法律保护。在申请过程中,根据申请内容的不同,可以选择不同类型,如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因此,对张先生而言,较合理的处理方法是,首先跟技术人员签订保密合同,确保技术人员不得向外泄露公司列入保密范围的内容,否则可能构成民事侵权,甚至形成犯罪,这样可以合理、合法维护企业的权益;同时对于开发成功的技术成果应及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以获得法律的强制保护。
律师介绍:陈小良,浙江横远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主任,律师、专利代理人、商标代理人。擅长公司法、知识产权、经济纠纷处理。
(记者陈贲 每日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