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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遏制违法建筑进展突出
除了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预防机制外,还对违建断水断电让其失去生存条件
【本报讯】2004年10月28日,全市违法建筑清查工作暨城中村改造动员大会以来,龙岗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会议精神,查违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和阶段性胜利。
全市开展查处违法建筑工作伊始,龙岗区一直把查违工作作为区、街领导的一把手工程,常抓不懈。在查违实战中,该区针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采取区、街、社区三级查违联动、定点拍照24小时监控、区街社区领导包点责任倒查、绘制查违地图实行查违动态监控、新闻媒体适时曝光等措施,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事前预防机制,使查违工作由被动变主动,使全区新建违法建筑基本杜绝,违法抢建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南澳、葵涌、大鹏3个街道全年基本无新建、抢建现象出现。
据统计,从2004年10月28日至2005年12月31日,龙岗区共发出各类法律文书3782份,处理投诉案件4267宗,发出督办函1021份,组织拆除行动532次(其中爆破拆除4次),拆除违法建筑1199栋(宗)建筑面积47.78万平方米。其中永久性违法建筑1010栋,临时性违法建筑189宗。全区共拆除“五类地区”违法建筑31栋,建筑面积4.21万平方米。对新建违法建筑和2004年10月28日以后抢建的违法建筑,有一栋拆一栋的底线政策得到了落实,“五类违法建筑”清拆完毕。
全区的违法新建、抢建行为比实施该制度前大为减少,查违工作已由从前的被动变为现在的主动、由从前的少数人查违变为现在的大家查违、由从前的忙乱变为现在的有序、由从前的短期行为朝着建立长效机制的目标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第一年查违工作任务。
2006年元月9日,在龙岗区委三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上,龙岗区委书记李铭特别强调,当前要进一步巩固查处违法建筑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各级党员干部务必要做到守土有责,特别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的查违工作,防止违法抢建死灰复燃,区纪检监察部门要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以倒查制落实责任制。1月9日当天,龙岗区还出台了《关于在街道建立行政执法长效协同机制的试行意见》的2006年2号文件,实施资源、人力、执法的三个工作重心下移,组建由20多个部门参加的各街道联合执法队伍,在今年的社区基层基础建设年中,充分发挥精确打击、重点打击的力度,为和谐龙岗建设打下坚实的法制基础,实现城市化和现代化的“双重赶超”和特区内外、龙岗区域内部“双协调”的可持续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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