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发现问题的责任处理和整改情况
16名相关责任人为审计结果“买单”
市政府严格实行“买单制”,对于违反财经法纪造成损失浪费的单位、人员,作了坚决认真查处
【本报讯】(记者刘键方兴业)审计发现了问题,就要有人“买单”!昨天下午,市政府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提请审议《关于深圳市200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责任处理和整改情况的报告》,根据报告,市政府严格实行“买单制”,16名相关责任人受到了责任追究。 其中,给予行政处分5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9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停职离岗培训2人。对《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出的问题作出如此严肃认真的处理,处理面如此之大,在我市尚属首次。
去年9月27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200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要求市政府就《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问题,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不断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并于9月30日成立了专门的整改及责任处理工作领导小组。10月9日,市长许宗衡在市政府党组扩大会议上要求结合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提高行政执行力,彻底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严肃查处有关责任人,并结合整改和责任追究建立依法依规、高效管理的长效机制。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和市政府统一部署,整改及责任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迅速展开了相关工作:一是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34个部门和单位的41个问题进行逐项分析梳理,提出了责任调查处理和整改的工作方案;二是督促各单位开展整改和责任处理。市监察局、审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0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和责任处理工作并报送有关情况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开展整改,并对各部门、各单位是否完成整改进行了评估;三是对《审计工作报告》涉及的单位领导人进行诫勉谈话;四是认真核实审计反映问题,切实摸清情况;五是对严重违规违纪的问题进行了责任处理。在摸查和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市监察局按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了处理。六是开展财经管理责任培训,提高各预算部门执行财经法纪、依法高效使用财政资金的法纪意识和执行力。领导小组于12月2日举办了深圳市财经管理责任培训班,全市一级预算单位负责人及财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培训;七是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围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市政府下发了《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对强化预算管理等事项提出了具体要求。
这次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有的是严重违反有关财经规定,有的是由于现行管理体制不完善所致或历史遗留问题,有的是由于一些部门执行中出现差错。责任处理和整改工作把握了三条原则:一是属于严重违规违纪的问题,要在整改的同时,依规依纪对责任单位及有关责任人予以查处。二是属于有行政过错责任的问题,但由于情节轻微等原因,责任单位要进行整改并追究过错人的责任。三是属于体制机制不健全及历史原因造成的问题,责任单位要进行整改并完善有关管理制度。
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领导多次听取汇报,市监察局、审计局、纪检监察派驻三组共57人组成4个摸底谈话组,对《审计工作报告》涉及的所有单位进行摸查,并对严重违规违纪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共计谈话250多人次,制作谈话记录200多份,提取有关原始资料和书证2000多份,查清了所有问题的情况和性质。经调查,有5个问题属于严重违规违纪,市监察局、纪检监察派驻三组实事求是、依纪依规进行深入调查,在严格核定责任的基础上,对相关责任人做出了处理,共追究责任16人,其中局级5人,处级8人,一般人员3人。具体为:给予行政处分5人,其中局级1人,处级4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9人,其中局级4人,处级4人,一般干部1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停职离岗培训2人。在责任处理的同时,《审计工作报告》涉及的部门和单位都积极认真地进行整改,努力查找原因,查漏补缺,完善规章制度,加强财政资金管理。
据悉,今后市政府将采取系列举措,以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实现财政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为目标,真正为人民群众管好财、理好财、用好财:
一是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下一步,市政府将按照“1+6文件”精神,建立强大的政府内部监督机制,实施更严厉地问责制,加大对财政违法违规的监督、处罚力度,切实纠正财政资金使用中存在的不合理、不规范、效益低下问题;
二是严肃财经法纪,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严肃财经法纪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重申了财政资金管理各流程、各环节的操作规范,明确了责任人的责任及责任追究办法。今后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各单位、各管理层级的职责,使财政资金管理的每一项职能、每一项责任,都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个人,不仅要明确领导责任,也要明确各环节工作人员的责任,出了问题严格问责,形成责任体系的“闭环效应”。
三是积极推进各项财政制度改革,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从制度上规范财政收支工作,对重大项目从立项到决算实施全过程的监控,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责任制,切实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效益。
四是建立财政、审计、监察相互配合的监督机制。今后,市本级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政府将由分管市领导牵头,市审计局、监察局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实行“买单制”,树立审计和监察工作的权威,对于违反财经法纪、造成损失浪费的单位、人员,将坚决予以查处,切实改变有过错不追究、追究不处分、处分之后不改进的状况,使审计、监察工作成为督促改进财政资金管理的有效手段。
五是加强财经法纪教育培训。今年市政府开办了第一期财经管理责任培训班,今后,市政府将把这一做法坚持下去,形成制度。对新履任的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门的财经法纪和知识培训;在例行的公务员岗位培训方面,也将增加财经法纪知识的内容。通过财经法纪教育培训,切实增强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财经法治意识,提高依法理财、依法办事的工作水平。
作者:记者刘键方兴业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