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购买商品房,在交首付房款时,开发商都要求缴纳专项维修资金(也称大修资金)。而在同一栋楼,专项维修基金统一按规定的比例收取,因此购房款越多的业主,所交的专项维修基金也越多。然而,专项维修基金却用于小区的共用部位、公共设施的使用和维护,按照有关规定,业主的权利与义务应同等。 政协委员认为,按购房总款的比例收取维修基金显然有失公平。(王海燕)
现象 房价高维修基金也高
家住金盘某小区的杨女士说,她家住2楼,靠着小区的大花园,而一朋友住在另一栋楼的2楼,但没有靠着大花园。两户一样的面积,因为她家的总房款比朋友家高,在缴纳专项维修基金时,要比朋友多出2000多元。开发商的解释是,根据海口市房产管理局的规定,专项维修基金是按照购房款的2%收取的。她认为这样的规定非常不合理,既然同样的面积,为何她就要比朋友多支付专项维修基金呢?
质疑 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
民进海南省委提出,海口市房产管理局对商品房维修基金的分担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首先,多层房屋按总房款的2%收维修基金,高层房屋(含电梯)按总购房款的3%收维修基金,那么高层房屋的首层不需要使用电梯,也得按总房款的3%缴纳维修基金显然是一笔不合理的负担。其次,期房的销售价格较低,现房的销售价格较高,也就是说在不同的时间购买同样的楼房同样的面积缴纳的维修基金也是不相同的。
最后,同一幢楼房由于同一楼层的套房座落的方位不同其价格也不相同,缴纳维修基金也不一样。还有按层加价销售,但顶层又不加价,也使得每一楼层缴纳的维修基金也不相同。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精神,业主对小区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使用和维护的权利和义务是同等的。因此,按总购房款的比例收维修基金显然有失公平。
建议 按每平方米固定价格收取
民进海南省委建议,按购房总房款的比例一次性缴纳维修基金,应改为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每平方米固定价格一次性缴纳维修基金的方式,使购房者缴纳的维修基金不受楼房销售金额的影响。同时,应制订不同类型和档次的商品房每平方米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具体可分为:多层房屋(含别墅)和高层房屋;高档商品房屋和普通商品房屋以及经济适用商品房几大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