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讯(记者钱晴)审计发现了问题,就要有人“买单”!昨天下午,市政府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提请审议《关于深圳市200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责任处理和整改情况的报告》,16名相关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 其中,给予行政处分5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9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停职离岗培训2人。对《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出的问题作出如此严肃认真的处理,处理面如此之大,在我市尚属首次。
去年9月27日,市人大四届二次常委会会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200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要求市政府就《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问题,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不断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并于去年9月30日成立了专门的整改及责任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和市政府统一部署,整改及责任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迅速展开了相关工作:一是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34个部门和单位的41个问题进行逐项分析梳理,提出了责任调查处理和整改的工作方案;二是督促各单位开展整改和责任处理。市监察局、审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0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和责任处理工作并报送有关情况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开展整改,并对各部门、各单位是否完成整改进行了评估;三是对《审计工作报告》涉及的单位领导人进行诫勉谈话;四是认真核实审计反映问题,切实摸清情况;五是对严重违规违纪的问题进行了责任处理。在摸查和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市监察局按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了处理。六是开展财经管理责任培训,提高各预算部门执行财经法纪、依法高效使用财政资金的法纪意识和执行力;七是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围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市政府下发了《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对强化预算管理等事项提出了具体要求。这次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有的是严重违反有关财经规定,有的是由于现行管理体制不完善所致或历史遗留问题,有的是由于一些部门执行中出现差错。
责任处理和整改工作把握了三条原则:属于严重违规违纪的问题,要在整改的同时,依规依纪对责任单位及有关责任人予以查处;属于有行政过错责任的问题,但由于情节轻微等原因,责任单位要进行整改并追究过错人的责任;属于体制机制不健全及历史原因造成的问题,责任单位要进行整改并完善有关管理制度。
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领导多次听取汇报,市监察局、审计局、纪检监察派驻三组共57人组成4个摸底谈话组,对《审计工作报告》涉及的所有单位进行摸查,并对严重违规违纪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共提取有关原始资料和书证2000多份,查清了所有问题的情况和性质。经调查,有5个问题属于严重违规违纪,在严格核定责任的基础上,对相关责任人做出了处理,共追究责任16人,其中局级5人,处级8人,一般人员3人。具体为:给予行政处分5人,其中局级1人,处级4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9人,其中局级4人,处级4人,一般干部1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停职离岗培训2人。
在责任处理的同时,《审计工作报告》涉及的部门和单位都积极认真地进行整改,努力查找原因,查漏补缺,完善规章制度,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据悉,今后市政府将采取系列举措,以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实现财政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为目标,真正为人民群众管好财、理好财、用好财。
问题单位整改已见行动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圳市200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市政府统一部署,整改及责任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迅速展开了相关工作,在昨天的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副市长刘应力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几个月以来整改工作的结果。
【问题1】殡葬管理所及所属单位管理经营不规范
【整改】民政局党组已向市政府书面检讨,局中层以上干部讨论并认真吸取违规成立仁善公司的教训;调整市殡葬管理所的班子;全体股东全额退回仁善公司历年的利润分红;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全额退回2004年8月以来擅自提高标准发放的奖金、补贴和四大节日以外的过节费。
【问题2】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药具站挪用专项资金
【整改】市计生局将定期对药具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已指定该中心的领导负责药具经费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问题3】深圳仲裁委公款私存
【整改】鉴于仲裁委的存折使用情况均有记账,没有脱离监管;仲裁委已于2004年1月主动注销了个人存折账户,纠正了以个人账户存、支仲裁费的错误做法,并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因此,市监察局决定酌情从轻处理,责令有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和停职离岗培训;由市财政局对现仲裁委账上的处理费资金按规定进行管理。
【问题4】深港西部通道工程项目单位挤占建设资金226万元为员工购买商品房
【整改】2004年3月,西通办与市交通局分家时,双方工作人员未严格按规定进行债权债务结算,而是将购房款在工程拨款中列支、抵扣,事实上造成挤占建设工程款的问题。
《审计工作报告》公布后,市交通局、西通办积极整改,妥善解决了挤占的建设资金226万元的问题,没有造成资金流失,因此,市监察局决定酌情从轻处理,责令有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问题5】原市运输局车牌拍卖基金7334万元结转为单位自有资金
【整改】市交通局对此作了整改,已上缴财政4570万元,其余已用于交通建设的2764万元正在向财政部门申请核销。【问题6】15亿元支出预算未明细到项目
【整改】财政局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审机制,建立了部门预算编审委员会,2006年部门预算编制将在编制模式、项目分类管理、机动指标安排等方面进行创新,尽量细化预算编制,减少年度指标调剂;加强预算资金使用的绩效检查和评估,各预算执行部门要分项目核算,500万元以上的专项经费自动进入绩效检查系统,用款单位要在年末专题报告资金使用、效益和结余情况。【问题7】37亿元预算结余违规结转下年
【整改】市财政局对历年的结转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目前已将2004年以前结余清理完毕,2005年结余正在清理之中。今后将结合我市开展城市化转地举债规模较大的实际情况,将有关储备性结转专项资金划转建立偿债准备金。目前,市财政局正在对年终结转项目做出严格规定。
【问题8】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企业涉嫌偷税情况严重
【整改】市地税局组织各分局对辖区内的驾驶员培训企业进行了逐户清查,纳税人已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合计111.45万元。对于有偷税嫌疑的纳税人,市地税局已转入税务检查程序进行延伸检查。该局将密切注意驾驶员培训行业的发票使用量情况。
【问题9】8单位编制预算“狮子大开口”
【整改】
●关于市文化局8300多万元结余的问题,市文化局已安排2100万元列入2005年部门预算;结余的专项经费约4100万元,已责令下属有关单位按“专款专用、保证效益”的原则,合理和有计划地使用;历年实际结余2100万元,已要求下属有关单位在编制2006年部门预算时,优先安排。
●市青少年宫2004年申报的12个项目中因时间、人员和设备限制未能开展的活动,将在2005年完成,同时认真做好2006年的项目预算工作,确保以后项目预算的准确性。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把2004年结转的专项经费与2005年专项经费统筹考虑,加快项目落实,完成预算支出。【问题10】1500余万元物业收入未纳预算管理
【整改】
●市妇联对2005年6月30日前的物业收入进行了清查,已上缴市财政1000万元,并于2005年7月1日起将物业收入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市交通局已于2005年10月14日将以前收取的物业收入上缴财政专户,并将物业出租收入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市体育局从2004年起已陆续将物业出租收入缴入财政专户,审计查出的216万元为物业租金历年结余,已于2005年9月20日上缴财政专户。【问题11】固定资产管理薄弱多家单位账实不符
【整改】
●体育局完成了中成体育大厦、太平洋商贸大厦、康乐体育大厦等固定资产登记前的资料收集工作,体育俱乐部财务工作已于2005年10月17日前移交体育服务公司统一管理,纳入市体育局财务核算。
●市文化局组织下属各单位对需报废资产进行了清理归类,于2005年10月底前汇总形成了资产报废方案,统一报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市妇幼保健院完善了资产出入库、报废等制度,明确了资产报废程序,并主动与市档案、房产管理部门协调解决办理房产登记手续问题。
●市建设局于2005年10月20日收回了1998年无偿划拨的房产,并于2005年11月1日起按月向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收取租金。
●市民政局已按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调整账目,将该局原办公楼第六层交还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并由市募捐委员会办公室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补交2003年以来的办公楼租金。【问题12】中心区两大项目成“三边”工程
【整改】
●市文化中心项目指挥部加大了设计管理力度,加强对现场监理和施工单位的管理和协调,保证项目建设不突破批准概算总投资,力争有所节余。
●市少年宫于2004年11月根据审计机关的口头通报终止了两家监理公司的合同,并根据工程整改和结算工作量签订了以考勤制为主的监理补充协议,监理费下降60%-70%,建设单位管理费将不再产生任何费用。整改后,市少年宫建设单位管理费和监理费增加的开支控制在559万元范围内。【问题13】部分项目规避招标违法转包
【整改】
●市公安局将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的有关规定,向市建设局补办射击场项目土石方工程合同备案手续。
●关于梅林一村高层住宅项目部分铝合金门窗制安工程建设单位未按规定组织招投标问题,由于原市住宅局已在机构改革中撤并,市住宅工程管理站承接了原市住宅局工程项目预算报送并负责相关遗留问题处理。
●关于罗湖街心公园项目宝安广场工程施工单位违法转包问题,市土地投资开发中心将加强工程管理,严格杜绝施工单位违法转包工程。
●关于梅林中学项目竣工决算超计划投资的问题,福田区教育局对项目负责人责成作出书面检查。
●市水务局针对东部供水水源工程永湖泵站工程结算价超合同价的问题,成立了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领导小组,在招标、施工、结算阶段严格把关,杜绝“三边工程”。
●关于市游泳跳水馆玻璃幕墙等四项工程结算价超合同价的问题,市体育局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掌握各类体育场馆的专业施工特点,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素质,切实加强场馆建设项目管理。【问题14】基建财务管理存在资金挪用等问题
【整改】关于笔架山宿舍加建电梯问题,市公安局已把加建的电梯设备及电梯井作为笔架山住宅的附属设施,纳入公安局的固定资产管理。针对基建财务决算报表数据不准确的问题,市公安局与财政局进行了账务核对,根据核对数据及时调整基建财务报表并规范了管理程序。【问题15】专项资金违规拨付并被挪用
【整改】
●关于违规拨付专项资金的问题。市科技信息局明确,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事业单位的1780万元无偿资助款主要用于公共技术平台服务类、软课题研究及产业统计等项目。市科技信息局、财政局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对1996年至2003年未收回资金进行清理、核实和催收。
●关于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经调查,原商贸控股公司2000万元专项资金实际已全部用于特困企业员工安置,但财务人员出现失误,记错了资金科目从而误导审计工作。为此,市国资委已责成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原商贸控股公司造成财务处理失误的责任人进行责任处理。【问题16】部分领导干部任期内截留财政收入
【整改】市交通局“绿的”经营权所得收入1.08亿元已于2003年8月上缴财政专户,利息67万元已于2005年5月上缴财政专户。原市外办2001年之前结余的“签证代办费”430万元已于2005年1月上缴财政。【问题17】多家单位未执行“收支两条线”
【整改】
●原市劳动局将从下属单位市对外劳动服务公司分得的利润700万元用于弥补局机关经费缺口,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已按审计报告要求进行整改。
●原市外办下属外事中心综合楼租金收入,外事中心已将2004年12月前取得的租金收入全额上缴,从2005年起租金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4年3月底财务账面的卫生材料与各科室仓库余额相差1562万元。经调查,是由于核算上少结转材料成本,造成财务账面的卫生材料(主要是疫苗)价值虚增。针对这一存货管理薄弱问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新修订了内部核算管理的流程。【问题18】单位下属机构多“毛病”也多
【整改】
●经整顿,《审计工作报告》反映市卫生局的35项对外合作项目已取消17个,保留5个,余下的13个项目待内部审计完成后再决定去留。
●关于市对外劳动服务公司外企部利润分成收入处置不当的问题,市人事局已撤销了单独开设的银行账号。
●市人事局于2005年8月修订全局的财务管理制度,并专题向市财政局报告。晶报记者钱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