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30日电 背景资料:伊拉克临时政府及其运行机制
新华社记者王龙琴
伊拉克临时政府是根据伊临管会2004年3月签署的临时宪法于当年6月1日成立的。临时政府的职责是从美英占领当局手中接管政权,并执政到2005年初伊拉克选举产生过渡国民议会和新的过渡政府为止。
临时政府在人员组成上依然沿用伊临管会组建时按党派、民族、教派的权力分配模式。
根据临时宪法,伊实行总统与内阁总理分权的制度。临时政府设有一名总统、两名副总统和一名总理。总理执掌内阁事务,总统在相当程度上带有“礼仪性”色彩,是国家的象征。
临时政府总理伊亚德·阿拉维是来自占伊人口约60%的什叶派,总统加齐·亚瓦尔来自伊拉克逊尼派。伊什叶派政党“伊斯兰号召党”的领导人易卜拉欣·贾法里和“库尔德民主党”主要领导成员罗斯·努里·沙维斯分享两个副总统职位。
在由33人组成的临时政府成员中,除总理阿拉维外,还设有1名副总理和31名部长,其中包括6名女性。在这些内阁成员中,有近三分之一是临管会成员。此外,临时政府还吸纳了几位无党派的专业人士。
根据联合国第1546号决议,伊拉克临时政府于2004年6月28日从美国主导的联军临时管理当局手中接管政权。权力移交仪式过后,美国驻伊最高文职行政长官布雷默离开伊拉克返回美国。
根据临时宪法,为对临时政府进行监督,并为2005年1月通过大选产生新的过渡议会作准备,2004年8月15日伊拉克举行千人国民政治会议,确定了由100名议员组成的临时议会。
临时议会的主要职权还包括:有权否决临时政府的决策、审议批准2005年政府预算以及对内阁成员进行质询。如果临时政府总统或副总统在职期间去世,临时议会还将负责选举新的总统和副总统。(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