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法律援助法有望出台
本网北京1月16日讯记者王宇在“十一五”期间力争《法律援助法》出台,使法律援助对象标准、范围、机构组织、经费和制度保障等有更加全面、科学的规定,促进法律援助工作全面深入地向前发展。 这一内容已经列入我国法律援助“十一五”发展纲要。
记者今天从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获悉,制定与《法律援助法》相配套的法规规章制度体系也在计划之列。法律援助管理部门提出要建立健全包括组织机构、人员管理、业务工作制度、办案规程、经费管理、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和案件质量监控等规范,形成以《法律援助法》为核心的法律援助管理和实施规范体系。
我国法律援助制度从1994年开始提出,经过11年的探索和实践,基本完成了初创阶段的各项任务。“十五”期间,法律援助工作被纳入国家和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之中,法律援助工作快速发展,基本完成“十五”规划确定的目标:法律援助的政府责任得以明确并逐步落实,各级政府的法律援助经费投入逐年加大,中央和省对贫困地区法律援助的转移支付制度正在建立;2005年上半年全国法律援助机构达到3081个,形成了健全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法律援助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法律援助制度体系构架基本形成,与《条例》相配套的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和制度也基本完成。
有关专家呼吁,目前我国法律援助立法条件已经比较成熟,加快立法步伐有助于解决法律援助供需矛盾突出,一些需要法律援助的低收入人群被排除在可提供的法律援助体系之外,西部地区和基层法律援助发展不平衡,法律援助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有待提高。
法援“十一五”目标值得期待
本网北京1月16日讯 记者王宇司法部日前制定的法律援助“十一五”发展纲要,十分明确地勾勒出未来五年我国法律援助的发展目标。
这份纲要具体包括以下五方面内容:
公众普遍知晓法律援助制度。大中城市法律援助知晓率达到90%,一般地区50%的公民知晓法律援助制度。
法律援助申请渠道畅通。公民可以借助公共交通工具2小时内到达法律援助机构或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就近申请法律援助。
经费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各级财政投入逐年递增20%左右,到2010年达到发展中国家总体水平。
法律援助范围进一步扩大,经济困难标准进一步放宽。各省(区、市)普遍制定法律援助条例规定之外的法律援助补充范围,合理上调经济困难标准,使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法律援助提供能力相适应。
法律援助提供能力增强。公民可以随时拨打法律援助咨询电话;公民可到任何一个法律援助机构获得免费法律咨询服务;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可在规定的时限内获得必要的合格的法律援助。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数量和质量,力争每年办案增长率达到20%,基本满足困难公民对法律援助的需求。
为保证以上工作目标的实现,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制定了一系列工作措施。
法律援助“十一五”纲要五方面内容
公众普遍知晓法律援助制度大中城市法律援助知晓率达到90%,一般地区50%的公民知晓法律援助制度法律援助申请渠道畅通公民借助公共交通工具,两个小时即可到达法律援助机构或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经费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各级财政投入逐年递增20%左右,到2010年达到发展中国家总体水平援助范围进一步扩大,经济困难标准进一步放宽规定法律援助补充范围,合理上调经济困难标准法律援助提供能力增强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数量和质量,力争每年办案增长率达到20%,基本满足困难公民对法律援助的需求(责任编辑郑剑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