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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姚维家记者孔华)专门搞开发研究的领导干部也为金钱“折腰”,昨日下午,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省农科院作物研究所副所长兼科技开发中心主任季昌好受贿案。这也是继省农科院办公室主任卫育中被检察机关指控收受开发商贿赂后,省农科院又一名被查处的领导干部。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去年检察机关在省农科院掀起“反腐飓风”,该院先后有4名领导干部被查处。科研部门干部被控受贿
1月5日,省农科院办公室主任兼秘书长卫育中因被指控收受贿赂,在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受审,卫育中被指控7年中收了开发商29万元贿赂。昨日,同样在庐阳区法院,站在被告席上的是省农科院下属的二级机构——作物研究所副所长兼科技开发中心主任的季昌好。
现年42岁的季昌好,硕士文化程度。公诉机关指控:季昌好在担任上述职务时负责单位种子包装袋购买业务,其间他和含山某种子材料包装厂达成了种子包装袋购销合同,该厂为感谢季昌好的帮助,先后3次送给季昌好9万元贿赂款。副所长用公款为同事“弥补损失”
季昌好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基本承认,但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数额有异议,季昌好当庭承认收受7万多元好处费,而且这些钱很多都用于公务开支了,比如给同事们发加班费(公诉机关认为是发红包)、“协调关系”时花费、一些难以报销项目上的花费等等。季昌好还承认,有一次,单位的同事到西班牙出差,在国外被盗,回来后,季昌好用报销等方法“弥补”了他们1万多元的损失。季昌好及其辩护律师认为,这些用于公务的开支应当在被指控的受贿款中扣除。
昨日的庭审进行了5个多小时才结束,法庭宣布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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