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汉中讯(记者古月)以介绍工作为由诱奸两名女中学生后,强迫她们卖淫为自己赚钱。西乡县城关镇刑满释放人员李文贵因强迫卖淫罪又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万元。
今年34岁的李文贵是西乡县城关镇人,曾因抢劫、流氓罪被判刑,2003年9月释放回家,他不思悔过,仍游手好闲不务正业。 去年6月24日,他在县城认识了16岁的中学生韩某和14岁的何某,以去宝鸡打工为名将二人带到山西蒲县克城镇,投宿在克城镇一家旅店里。当晚李强行与韩、何二人同居一床,并多次发生性关系。此后,李文贵向旅店老板贾秀兰称自己带来了两个“小姐”,让贾介绍生意。贾秀兰找来两名嫖客,李与嫖客谈好价格后,强迫两名女学生卖淫。事后,李文贵分给贾秀兰“介绍费”100元。26日早上,两名受害女学生要求李文贵将自己送回家,遭到李文贵的毒打,并恐吓逼迫韩、何两人分别写下3000元的欠条,挟持两名女学生继续在旅店卖淫。
29日晚,韩某借用嫖客手机与家人取得联系,并向110报案。7月2日,山西蒲县警方将李文贵和店老板贾秀兰一并抓获。至此,误入魔窟的韩某、何某才被解救出来。
近日,西乡县法院以强迫卖淫罪判处李文贵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以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处贾秀兰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3000元。对两人所得赃款570元予以没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