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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叶枫摄影报道)近日,临高县化纤厂部分老职工向本报反映称,该厂出租给私人老板生产泡沫的旧厂房年久失修,曾发生过一次大火灾,已被有关部门鉴定为D级危房?熏但该厂还在继续出租,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万一发生意外,谁能负得起这个责任?
厂房已成危房还在出租
记者接到报料后赶到该厂采访。记者看到,厂房内生产泡沫的生产线一字摆开,十多名工人正在忙碌着(如图)。原料及制作好的泡沫箱堆满了车间,厂房的窗口是空的,没任何遮挡物,不少地方墙灰剥落。屋内火灾留下的痕迹还历历在目。
据一些老职工介绍,该厂房建于1969年,上世纪90年代工厂停产后,厂房一直闲置。2002年11月,厂方出租给私人老板生产泡沫,每年租金1万元。2004年元月初,一废品收购老板到厂里收购厂里废旧设备,在用氧气切割废旧设备时,溅起的火花引燃了堆放在旁边的泡沫产品,燃起熊熊大火。火灾发生后,有关部门对该厂房进行安全鉴定,发现该厂房存在屋面次梁多处断裂且钢筋外露生锈,砼组合屋架出现爆灰、露筋锈蚀,砌筑砂浆强度低等问题,认为该厂房抗震设防隐患大,局部处于危险状态,属D级危房,建议停止使用,将该建筑物拆除。
租金没有按协议使用
老职工们说,安全鉴定出来后,他们曾向厂领导提出,危房不能再出租,万一发生事故,谁负这个责任?厂里拿什么来赔?一些职工不满地说,根据厂方和泡沫厂签订的出租协议规定,所收取的1万元租金用于解决职工生活费,现在春节就要到了,但厂里的领导却没有把这笔钱发放给职工,而是挪作他用。
临高化纤厂几位领导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化纤厂和泡沫厂签订的出租合同到2007年11月到期,到时就不再出租了。他们本想把这笔租金发放给职工,但新上任的改制领导小组组长周某不同意,他们也没办法。周某说,这笔租金要用于支付电费,不能发给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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