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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杨芳)张女士想不到,坐在公交车左后轮位置会给她带来不幸。
昨日,一辆始发于五爱市场的238路公交车载客行驶途中突然爆胎,崩伤了车上的3名乘客。货车高速上翻倒 本报记者 王海英 摄
据了解,该辆车已有10年车龄,正处于“报废车辆申请延缓报废年限”当中。
公交车爆胎 三乘客受伤
记者从沈阳军区总医院了解到,在这起爆胎事件中,共有3名伤者被送到该院,其中两名伤者面部划破了小口子,34岁的张女士左腿骨折。
惊魂未定的她告诉记者,8时许她从五爱市场乘上了238路公交车,因为是始发站,她坐到一个靠近车子左后轮的座位。
车子开到营盘附近时,突然发出“嘭”的一声响,一股剧烈的震荡使得她左脚被狠狠顶了一下,张女士跟着就觉得疼痛不已,其他乘客都在惯性作用下涌到车的前部。经诊断,她的跟骨闭合性骨折,需住院治疗。
服役10年 正要申请“延期报废”
驾驶该车的司机称,这辆车是1995年上路运营的,至今已有10年的车龄。司机解释说,“我们正准备申请延长车辆报废年限。”
记者在浑南交警大队看到,惹祸的238路公交车就停在那里,车轮严重受损,车辆完好的一侧的车座等配件也已破损不堪。
对此,沈阳市客运集团的工作人员表示,车队对公交车会定期检查,轮胎更是每天接受检验,但由于他们对238崩伤乘客一事并不了解,不便说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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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我国实行的是机动车辆强制报废制度。
按照相关报废标准:特大、大、中、轻微型客运车辆以及小型轿车累计行驶50万公里达到报废标准。另外,车辆严重损坏或车辆的安全性能不良,无法修复的车辆;淘汰车辆,汽车年限过长等,也达到报废标准。
如果性能等符合规定的车辆,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延缓报废年限,但必须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定,并出具证明,才能上道行驶。(华商晨报)[编辑:牛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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