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9:14 东北新闻网
游泳馆的男服务员李某与有夫之妇小华(化名)交往,因小华提出断绝关系,李某提出3万元补偿,小华报案后,李某被抓。今年1月10日,李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28岁的李某未婚,在长春市一家游泳馆当服务员。去年4月,他结识了常来此游泳的有夫之妇小华。两人一见如故,开始交往。9月初,双方发生矛盾,小华提出断绝关系,但李某不同意。去年9月16日,李某给小华打电话说:“你不和我来往,就必须给我3万元钱,否则,就将咱俩的合影照片交给你丈夫。”9月19日,李某到宽城区某小区小华家附近转,小华发现后马上报警,警察赶到将李某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