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蕾)一名年轻女子,不到4年的时间,涉嫌诈骗的数额竟高达380余万元,其中300余万是冒充国信证券副董事长诈骗股民股资而来。今天上午范佳佳在二中院接受开庭审理,而检察院分别以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两项罪名对其进行了指控。
上午9点半,身材矮小、稍显富态的范佳佳被法警带上法庭。据她自己交代,她今年27岁,是河北省人,高中学历。今天在法庭上,对于检方的指控范佳佳供认不讳。检方指控:2000年上半年至2002年3月范佳佳冒充国信证券团结湖营业部工作人员及副董事长,编造能够购买国信证券内部股票、内部低价房,骗取白某等14人共计人民币331万余元。对此,范佳佳说她认识国信证券的安某,一开始她让他帮忙买股票,而且得到了回报。之后,她母亲的朋友也都让她帮忙买。但是大概在2001年的时候她才发现这是个骗局,安某只是对这些人前期投入的资金如数退还,从而骗取他们的信任。法庭上,当检察官问范佳佳“知道这是个骗局后,为什么不告诉受害人”时,范佳佳说因为钱投进去了,她们来要钱而自己没有能力还,她掉入了一个怪圈里,只能“拆东墙补西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