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廖雁 于海波)北京的交通标识经过多年改造已经大有改观,但是仍旧有不少道路存在交通标识不合理的问题。为此,市人大代表王丽梅说,交通标识应该清楚明白并且尽可能地简化。交警执法时应该尽量减少个人的主观判断。
有读者打电话向本报反映,在很多没有任何标志的路口调头总是很“心虚”,因为曾经因此被交警扣罚,理由听起来有点绕:没有标识就是没说不可以调头,但是也没说可以调头啊!为此有人调侃,这种情况是否处罚只有一个标准,看现场交警的心情如何。
不少老司机在开车的时候也常常感到犯晕:为什么有的路口右转线也有红绿灯,有的则没有?在亚运村的一个路口,直行线车辆几乎排到了下一个路口,而右行线上却一辆车都没有,为何不能改成直行和右转并行?长安街上一些右转进入建筑物的路口被公交专用线拦腰截断,如果司机提前向右变线就必须违章走公交车道,如果不变线,则必须从中间直行车道穿过公交车和自行车两条车道右转,不仅造成安全隐患,而且降低直行车道的车速。人大代表王丽梅是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的秘书长,她说,自己也是交通标志标线不明的受害者。她认为,交通标志标线是一种管理形式,过于复杂不利于驾驶员在短时间内作出判断,在可能的情况下应该尽可能简化,比如在车流量不大的路口就没有必要设置右转红绿灯。如果禁止调头,应该有标志,否则扣罚司机就没有道理。交警应该依法执勤,尽量减少个人的主观判断。市交管局秩序处处长李少明证实,根据交通法规,只要是在没有禁止调头标识、没有禁止左转标识的左转车道内都可以调头,而且,司机应在左转方向亮绿灯时调头,左转方向亮红灯时不能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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