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1月17日电 (记者肖文峰)深圳市16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04年度因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受到责任追究,其中包括局级干部5人,处级干部8人。
16日下午,深圳市政府向深圳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提请审议《关于深圳市200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责任处理和整改情况的报告》,16名相关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 其中,给予行政处分5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9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停职离岗培训2人,处理面之大在深圳市尚属首次。
去年9月27日,深圳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200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要求深圳市政府就《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问题,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经深圳市监察局、审计局、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调查,其中有5个问题属于严重违规违纪,在严格核定责任的基础上,市政府决定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根据处理决定,共追究责任人16名,其中局级干部5人、处级干部8人、一般人员3人。其中,给予行政处分5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9人,另有2名一般干部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停职离岗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