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军训结束后,大一新生小陈猝死。为此,小陈的父母以学校延误了抢救时机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赔偿40余万元。
今天上午,延庆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9点10分案件开始审理。
小陈的舅姥爷和小姨及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向法院陈述了起诉状中的意见。
在法庭上,小陈的舅姥爷拿出一份某报的复印件,作为证据交给法庭。
记者在旁边看到,这篇以《大学新生军训时突发急病身亡》为题的报道有将近半版篇幅。
对此校方律师辩称,得知消息后,校医5分钟后就赶到了现场。15分钟后,开始输氧、做人工呼吸。学校根本没有延误抢救的时间。
校方律师介绍,小陈体重达105公斤,由于身体过胖,教官允许其不用必须出早操。在整个军训过程中,小陈的军训强度很小,不可能因此而发病。
截至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中。
案情回放
2005年9月,考入吉利大学的小陈参加了学校组织的军训。
9月17日,小陈的父亲突然接到学校打来的电话,称小陈病了正在医院抢救。当小陈的父母匆匆赶到当地医院时,小陈已经停止了呼吸。小陈的父母从同学们的口中得知,当天6点15分小陈练完早操,就一直在床上来回打滚,浑身冒汗。当同学们去找校医时,最初医务室没人,后来一位医生闻讯后,要同学们把人背到医务室来接受治疗。
直到教官亲自出面,医生才赶到小陈的宿舍。医生称需要将小陈送医院治疗。7点20分,小陈才被送到延庆县人民医院,已停止呼吸和心跳。
小陈的父母认为,儿子之所以会急病身亡,正是因为校方拖延了最佳抢救时间,要求学校赔偿经济损失40余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