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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抢劫致1人死亡1人重伤,智残辩词未被法院采信 昨日,法庭上,受害人张某的父亲(左)和受害人王某的丈夫(右)在听犯罪嫌疑人做案情陈述。本报记者张涛摄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20岁的马清松两次实施抢劫,杀死一人重伤一人。昨日上午,他在北京市二中院接受审判时称,这样做分别是为了女友和网友,女友需要钱堕胎,网友需要钱回老家。
抢劫为女友堕胎
公诉机关指控,去年的5月和8月,马清松先后在平谷区和房山区抢劫,造成一死一伤。马清松承认,两案均与己有关。
马清松说,去年8月5日,女友打来电话称意外怀孕,欲想堕胎,但没有钱。平时靠父母接济身上没有余钱的他决定抢劫,遂买了把改锥后上街寻找目标。6日凌晨,他发现一女子走路时将包抱在胸前,认为包内一定有钱,于是跟踪至该女子住处门口进行抢劫,女子呼救后,他持改锥猛扎,后带包逃走。
10天后,马清松在家中被警方传讯。
受害女子父亲昨日说,女儿没有被扎死,但至今无法开口说话。
杀人因网友缺路费
被捕后,马清松承认,去年5月份在平谷区因抢劫而杀死一名1岁孩子的母亲。根据马清松在去年9月7日的供述,他在网上认识女网友崔某,崔某某天对他说想回老家但没钱时,马清松决定抢点钱让女网友回家。
5月28日,马清松偷出姐姐家的一把水果刀,尾随被害人王某回到家中。以租房为由骗王某开门,然后抢劫,王某呼救后,马持水果刀在王某身上狂扎。尸检报告检出王某身上有44处刀伤,造成其失血性死亡。
当庭推翻此前供述
昨日,马清松却推翻了之前供述,称是因为王某与崔某吵架,崔某让他扎死对方的。“我只扎了五六刀”,马清松辩解,“崔姐也扎了。”公诉人立即指出其前后不一致的地方,马清松很委屈地说,“我不知道先前的供述是什么,因为我不认识字,初中没毕业。”
他的辩护人拿出了马清松10岁时就读小学校出具的弱智生统计表,表明马清松是中度智残,以证明其先前供述不准,但证据未被法庭采信。
昨日,被害人王某和张某家属分别提出了76万元和60万元的赔偿要求,但马清松表示无力赔偿。
法院未当庭宣判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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