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宣传打4.8折,柜台最多打6折
晨报讯(实习记者董正)昨天,读者李先生向本报反映,他拿着由崇文门新世界商场发放的消费优惠凭证——折扣直通证来到新世界商场购物时,对方却坚决不肯兑现承诺的折扣价。
李先生说,前不久他收到新世界邮寄到他家里的一张“折扣直通证”,证上注明的使用办法中,有一条是:“凭本证您可享受满送打折二选一之自由购物方式(如:现参加满99送99A活动的商品,您凭此证也可选择4.8折购买)。”而当他持此证到该商场3层一家标明“参加打折返券活动”的柜台准备购买羊毛衫时,对方却说最多只能打6折,楼层主管也给不出合理的解释。商场的一名经理则明确表明就是不能打4.8折。“如果不能打到4.8折,那广告上为什么这样写?这不明摆着欺骗消费者吗?”李先生气愤又困惑地说。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新世界商场。该商场的工作人员解释道,参加活动的商品只有一部分可以打4.8折,具体的折扣价要由每个柜台自己决定,与商场无关,而广告不可能面面俱到。
记者随后分别咨询了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和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消协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商家利用广告语做虚假宣传,消费者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岳成律师事务所的丁律师认为,商场在举办商品打折、返券等促销活动时,广告语往往使用得比较隐晦,发生纠纷后,又多以“本次活动解释权归商家所有”为由开脱自己。但是,对于所采取的销售方式商家有义务向消费者解释清楚,否则消费者可以选择起诉或向商场服务监督部门反映。线索:李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