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先是冒名考取驾照,接着因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2005年9月26日,失踪两年的肇事者来到贺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企图骗取驾照。不想,此次他没能逃过交警的眼睛。最终,王林(化名)被贺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今年不满21岁的王林,是灵武市磁窑堡镇人。2003年8月8日中午1时10分,王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贺兰县境内的X108线48公里+200米处时,与停在路边等待救援的马原(化名)驾驶的重型货车相撞,马原、任某当场被碾压致死,站在车旁的李某及王林本人受伤。经认定,王林驾车越线侵入对方路面,且超载行驶,应负全部责任。
事发后,受伤的王林在医院接受治疗,期间公安机关对其进行询问,王林自称王永胜,出示的驾驶证姓名也是王永胜。后王林转院,但公安机关根据取得的证据查找王永胜未果,检察机关对其批捕后又办理了网上追逃,但没有找到王永胜其人。
2005年9月26日上午,王林再次出现,他来到贺兰交警大队,称其哥王永胜让他到交警队领取驾证,干警甚感疑惑。经再三追问,王林讲出了实情:他考取驾证时不满18周岁,便用其哥王永胜的身份证办理了考证手续。
至此,两年前的交通肇事者终于被缉拿归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