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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楚天都市报》报道:春运客流高峰时期,许多买不到卧铺或座位票的旅客不得不接受这样一个现实:花与硬座票同样的价钱,买一张站票上车。对此,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副秘书长王体年说,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座位票和站票享受的服务不同,标价却相同肯定不合理,但运力紧张时,很多旅客都急着回家,铁路部门只有加售站票,旅客也得谅解。 湖北省物价局能源与交通价格管理处相关人士也认为,火车硬座票价是目前国家发改委制定的最低票价,不可能随便变更。
既然都知道站票与座位票同价是极不公平、极不合理的,为何这一对乘客不公、对铁路部门有利的现象却延续至今?为何只要求乘客去谅解铁路部门,而铁路部门不谅解乘客在拥挤的车厢里上厕所都得发扬“钉子精神”?
如何解决这一极不公平的现象?无论有关方面所述的难度多大,其实解决方法异常简单和容易:其一,按照《合同法》所述公平原则,将站票的价格下调至合理价位(如座位票价的50%);其二,严控站票数量,严禁无限制地滥卖站票;其三,站票必须在座位票售完后方可发售。诚然,这样做会给铁路方面带来一定损失,但会给乘客带来身体、经济、精神等方面的好处,重要的是贯彻了公平合理的原则。
当然,指望铁路部门“割肉于民”是不现实的,既然铁路的运输价格由国家制定,有关部门就不应对民声充耳不闻,对不公现象视而不见,该出手时应出手!(据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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