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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评新闻
“陕西省府谷县老高川乡乡镇干部统一配警服,称工作遇阻可保安全。”《华商报》1月16日的这条新闻向我们展示了一出现代版的“狐假虎威”大戏。《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人民警察的制式服装,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 人民警察的制式服装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那么警服为什么会变成了乡干部们的“官服”呢?
当地乡党委书记表示,他们穿警服是为了保证干部的人身安全,而且“事实证明确实很有作用”。那我们倒要问问:乡镇干部也是正经的公务员,公务员是为老百姓服务的,是为老百姓谋利益的,这样的人到老百姓中间反而不安全了,为什么?穿上警服就可以保安全,穿上警服以后无论开车、过收费站、开网吧……都很安全,为什么?警服可以随便买到,而且是乡镇政府在买、乡镇干部在穿,为什么?
个别乡干部到了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地步,又没警车开道,只有穿警服了,值得同情!建议如果穿警服再不行,就配枪,办公室的围墙要装电网、修炮楼,看哪些刁民还敢乱动!不过他们的安全是保证了,老百姓的安全又由谁来保证呢?
这一事件凸显某些乡干部为民意识淡薄,法律观念全无。笔者以为这些乡干部们还是夹着尾巴做人的好,否则人民警察的形象,都让这些“公仆”给扭曲了。当警服沦为一个普通乡政府机关的“官服”,国家机器符号的威严何在?长此以往,终有一天穿警服的都要换便装了。
(据信息时报)
百度一下(www.baidu.com),输入“乡干部穿警服”找到相关网页约2,000篇。1月10日,因怀疑当地一农民从黑煤矿上拉煤,陕西府谷县老高川乡人大副主席、副乡长等5名乡干部,对该农民及其三轮车进行检查,双方发生口角,身穿印有“警察”字样警服的这5名干部与该农民发生肢体冲突,致其全身多处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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