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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我市公安部门还未正式公告今年的烟花爆竹定期定点燃放情况,但市面上烟花爆竹的销售储备,已在热闹张罗中。为了尽量减少因爆竹质量不过关,引发节日悲剧,市质监局对我市生产的烟花爆竹质量进行了抽检。结果发现,8家本地企业生产的13批次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合格10批次,合格率为76.9%,标识合格5批次,合格率仅为38.5%。
据了解,在检查中发现,有3批次产品引火线引燃时间不符合标准要求。国家强制性标准对引燃时间的要求是:B级产品为5-15秒,C级产品为3-13秒,D级产品为2-6秒,组合烟花为6-12秒,A级产品用于焰火晚会燃放,有专门的要求(由专业人员燃放、用专门器具燃放),所以没有限制。
在抽查中,桐庐凤龙花炮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17cm×16发”大吉大利礼花(生产日期20050925)和桐庐县毕浦礼炮厂生产的“20cm×20发”开门红礼花(生产日期200510)均属组合烟花,但实测引火线引燃时间分别为5.5~5.9秒和4.8~6.9秒,不符合标准要求。还有一种桐庐瑶琳烟花有限公司生产的“18.5cm×20发”恭喜发财礼花(生产日期200509)均属组合烟花,但实测引火线引燃时间分别为5.5~5.9秒、4.8~6.9秒和5.4~5.8秒
据分析,产生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规模小,人员素质较低,质量管理薄弱,对所购原材料引火线的质量缺乏控制和了解,且未能根据引火线的燃速确定引火线的长度。
烟花爆竹产品标志不全的问题,颇为严重。此次13批次抽检样品中,就有8批次烟花爆竹的标识不过关。标准规定烟花爆竹的“标志”应包括品名、规格、产地、执行标准、燃放说明、警示语、生产日期、产品级别、产品类别等内容。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市质监局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通讯员张文见习记者邓国芳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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